即时新闻:
发布日期:2007-07-09
作者:胡金华

险资"出海"渐近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对外透露,2004年下半年发布实施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办法》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目前保监会、银监会和外管局正在联合研究进行会签,新的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管理办法有望在近期出台。
保监会此前统计,截至2006年底保险业总资产达1.97万亿元,按照15%的投资比例计算,将有近30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出海"寻找投资渠道。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太平资产管理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等此时均选择用沉默来回应媒体。
据悉外管局已批准的205亿美元境内QDII运行海外,其中19个银行占到148亿美元投资额度,而4家保险公司额度仅为52亿美元。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希望此次保监会等机构能提升投资额度,让更多保险机构分享利益。
太平人寿一位负责人表示,保险产品的本质是保障,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未出现投资海外的保险品种,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海外,保险公司也不会向客户打出QDII产品的招牌,吸收投保人的保费。
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专家表示,保险QDII是保险机构将自有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存入保证金及其他资金按照未来出台的投资办法投身海外,并不像银行发行QDII产品一样,先吸收客户的资金再进行投资,寿险产品的长期性和保障功能决定了保险公司不会像其他金融机构一样打着投资的招牌去吸收保费。
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规定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方向,包括货币市场产品中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产品中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中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以及保监会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或者工具。(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经观招聘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订阅中心 | 友情链接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2001-200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