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金融政策功在长远
如果不理会市场人士的说法,我们可以把“金融30条”看作一项金融刺激方案,这与4万亿的投资刺激方案、酝酿中的消费刺激计划是互为补充的。中央希望通过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完善各种刺激计划的配套措施。
我们注意到,“金融30条”中,既包括一些应急性的指导意见,如适当调减公开市场操作力度,要求2008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4万亿元,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放贷等等,还包括一些改革性政策目标。如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性,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如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创新融资方式等。
所以,我们认为,一方面,“金融30条”标志着决策层彻底跳出用单一手段拯救经济的思维方式,开始从全方位考虑和开展拯救经济的行动;另一方面则表明,在救经济于危急的同时,抓住时机推动金融改革,也是决策层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之一。
这种政策组合是合理而必要的。与1998年金融危机发生时的情况不同,当前几大国有金融机构多半都已上市,当初可以以行政方式要求银行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和企业发展,现在则受制于市场杠杆,受制于银行上市后的资本和股东约束。不过这并不表明银行在这种境地下无可作为。
应该看到,目前妨碍市场发挥作用的金融管制政策依然存在,比如利率市场化程度还不够,比如诸多的银行信贷政策、法规、办法和指引中,还有一些是妨碍金融创新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条款。金融能否有效地支撑宏观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与金融的市场化和创新能力有关。因而,改革本身就可以带来新的动力。
不过危机当前,金融机构惜贷现象确实存在,这时候政府的直接出手也是有必要的。目前,政府财政资金已经介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困难企业信贷贴息等领域,“金融30条”也特别提出,必要时启动应对预案,包括特别流动性支持、剥离不良资产、补充资本金、对银行负债业务进行担保等,确保金融安全稳定运行。这对于稳定预期,强化信心都有很大帮助。
需要指出的是,“金融30条”可能无法让中国经济迅速好转,或者立刻增加市场流动性。因为经济的调整存在一定的阶段性和多层次性,这种周期性调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可预见范围内,由于新技术难以突破、国内实体经济中面临的就业问题、企业生存问题、消费问题等现实困难,国内经济出现“V”型反转的概率较低。
而且,很多历史数据显示,在金融紧缩的时候,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无助于解决经济中最紧迫的问题,财政政策确实要发挥更主要的作用,但目前积极的财政政策见效至少要等到2009年中期。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为,救急加改革的政策调整模式,对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来说更为关键。就像医治病人,好的方法不只是要这个病人脱离危险,还应该通过适时的调理,增强病人的抵抗能力,进而强健其体魄,这样他才不会轻易地受到病毒的袭扰。经济的周期性调整今后还会出现,但是只顾眼前,不计代价的政策调整方式,或许会埋下更多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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