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国资,人大出面又何妨
文钊
22:53
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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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钊

  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新政,表明决策部门下决心对房地产施加更严厉的调控。此时看来,之前国资委要求78家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业务,更像是地产调控大合唱里的一个意外音符。尽管国人对央企地王的愤怒终于得到了非常郑重的回应,似乎皆大欢喜——国资委雷厉风行,众央企也令行禁止。

事实上,央企地王这件事其实一点儿也没有改变。国资委对这件事的关切,主要在于“非主业”,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退出房地产,主要是因为这些企业搞房地产,与国资委为他们圈定的主业无关。从这个角度看,国资委的限退令无关舆论对央企炒高地价进而带动房价的诸多批评,更无关国资进退。

打一开始,国资委和舆论所关注的就不是一件事,这是一桩各说各话的公案。不要忘记,还有16家央企主业或者主业之一就是房地产。这是国资委明文规定了的。国资委并没有说央企要退出房地产,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做大主业,至少要做到行业前三名的时候,也并没有将主业是房地产的企业划入另册,做大做强还是这些企业的使命。这些企业也有责任做到行业前三名。如果这16家央企角逐房地产市场,以争取前三为目标,那会是什么景象?

既然身在地产行业,要做大做强,总是要拿地的,总是要争取那个第一的——其实无论叫做地王或者别的什么都没有关系,土地市场实行招拍挂,出价高者得,这个规矩是政府定的。除非这16家中央企业不从市场上拿地——过去一些年中确实是这样的,只不过这带来的是更大意义上的不公平。

所以,新的地王一定会出现的,下一个地王,还有可能是国资委管辖下的中央企业。这并不奇怪。如果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因为央企制造了新地王,索性让所有央企都退出房地产市场呢?如果这个问题摆在桌面上,答案会是什么?决策部门显然也明白,地价高,房价高,即使央企全部退出也是遏制不了的。所以,该出什么招还出什么招。

不过我们还是要说,78家央企退出地产业务,一场貌似胜利的讨伐将这场热闹的争论彻底引向了歧途。问题的本质并不在于央企要不要,能不能当地王,而是我们的国企到底应该做什么?如果国企本该以盈利为第一目标,作为企业,看着房地产能赚得盆满钵满,为什么不能做?就算花大价钱买个地王,只要是出于商业考虑,即使决策错误,也是企业自己的事。如果国企不该以所谓保值增值为第一要务,那么何者当为,何者当退,就不仅仅是房地产一个行当的事情。

所以央企要不要退出房地产市场,从根本上说不是一个地产问题。国资委的官员叫屈,说央企不挣钱,被批效益不好;挣钱了,又说不顾社会效益。甚至为此呼吁,全国人大应该明确央企的定位。我们倒觉得,委屈不委屈且不说,国资改革是需要澄清一些模糊的看法了。

2004年和2005年,一场国资大讨论,焦点本是民营化的程序公正问题,要辨识的是国资是否被贱卖,要杜绝的是私相授受和灰色交易,最终民营化本身却成了禁区,有进有退在很多领域成了有进无退,国进民退。但是一场金融危机演绎了国资大跃进,也让公众越加困惑,国资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角色?总不成一说到承担社会责任,就说自己是企业,一说到公平竞争,就又摆出一付为国家牺牲太多的架势吧?

央企是不是委屈了,国资是不是被错怪了,这些问题都可以摆到桌面上来说,既然国资名义上是全体国民的资产,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就应该讨论清楚。如果说我们之前本来已经很明确,只是这些年有意无意被弄得糊涂了,也无妨,讨论清楚,正本清源总还是可以的。不过这件事,不能国资委说了算,如果非要全国人大出面,那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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