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清白
康怡
2010-09-17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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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怡

  “又来了,我就知道他们还会来,但是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正在北京见朋友的陈伍胜又接到美国来电。

陈伍胜是浙江温州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该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漏电保护装置为主的民营企业。

当地时间9月7日,美国本土的电源插座垄断企业——莱伏顿公司(Leviton)又一次以侵犯专利为由,对包括浙江通领科技集团等数十家中国制造企业及这些企业在美国的分销商提出诉讼,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CT)要求,永久禁止所有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而就在几天前,陈伍胜还完全沉浸在眩晕的惊喜当中,那天从美国传来的消息,不仅令他为之一振,就连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官员得知这一消息时也大为吃惊。

“什么,你再说一遍,大声说一遍。”陈伍胜清晰地记得那天是8月28日,美国时间8月27日晚10点,他拿着电话兴奋地冲电话吼着,电话那一头,是他在美国的律师方蕾女士,她刚刚将官司赢了的好消息告诉了陈伍胜。

“官司”二字这6年来对陈伍胜已经是家常便饭,只是这次的胜利让他有些飘飘然。因为这是陈伍胜的通领公司依法诉讼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取得完胜。这也是中国企业首次诉美国政府机构获得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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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伍胜还清晰地记得是3年前,同样也是在8月,他在美国的竞争对手,美国帕西西姆公司((Pass&Sey-mour),以专利侵权为由将通领集团等4家中国企业诉上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接地故障漏电保护器(GFCI)产品进行专利侵权的“337”调查,同时向美国纽约联邦北部分区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在中国企业进入之前,美国市场基本上被莱伏顿、帕西西姆、COOP-ER、HUBBELL四家国际垄断巨头所瓜分。2004年,通领科技的进入,开始搅乱了美国业已形成的市场格局。

在陈伍胜看来,帕西西姆公司打官司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通领科技在美国诉讼中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打击它的市场竞争力,丧失在美的合理市场机会。

那段时间,坏消息一个接一个。2009年3月30日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通领集团侵犯帕西西姆公司的340’,398’专利,并向美国海关下达了有限禁止令,禁止通领集团等中国制造商生产的涉案GFCI产品通过美国海关进口。

或许是迫于无奈,陈伍胜决定开始反击,他通过在亚特兰大的温州同乡会找到了顺德伦律师事务所的温州籍律师方蕾。

“刚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的确认为很棘手,尤其是在初审阶段已经失利的情况下,要证明ITC犯了一个错误是很难的,而且当时只有三个星期的时间要向ITC陈述它的错误,不管是人力还是时间上都是一个挑战。”顺德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该案子最后在法庭上的口辩律师Mr.WilliamF.Long回忆说,“三个星期内,我们推翻了一部分它的初审裁定,但是还有一部分它还是认为侵权,所以我们就决定上诉到联邦法院。”

2009年9月17日,陈伍胜和顺德伦律师事务所决定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裁定结果提出质疑。

“当天我在美国第五大道的一家意大利时装店就买了这套青色的西服,我相信我的企业就像我这身西服和衬衫一样,是一清二白的,我也相信美国司法的公正。”陈伍胜表示。

好消息终于在一年后传来,今年8月底,从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传来的消息称:该法院驳回了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指控中国通领集团侵权的错误裁决,二审判决裁定:涉案的通领GFCI产品不侵犯帕西西姆340’专利和398’专利及任何涉案专利。同时判令要求ITC根据本判决修改并解除对通领GFCI产品的海关有限禁止令。

而为了这身一清二白,陈伍胜为此付出了3年的时间、500多万美元的诉讼费,而且几经折腾,他的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份额也从此前的10%下降到了7%-8%。“我们长期背着侵权的罪名,这就是美国企业的目的,让你长期背黑锅,使你在美国不能很好地拓展。”陈说。

只是噩梦并没有就此完结。

“他们已经堕落了”

对于9月7号的新一场的诉讼,陈伍胜表示已经做好了应诉的准备。“现在我算是看明白了,竞争对手的轮番上阵,我绝对不能退缩,退缩了,别人就真的以为我是‘小偷’。我始终认为我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劳动成果。”

“以前我对美国500强的公司还心存敬畏,现在感觉到他们已经堕落了,这不仅是不公平的竞争,而且是一种无赖的做法,不配美国老店的称号。”说这话只是缘于他这些年被美国的竞争对手已经“折磨”得有些烦了。

2004年,通领科技开始走向美国市场,同时也开始走上了一条看不到头的官司之路。通领一踏上美国的土地,就遭到美国同行的强烈抵制。2004年4月份到7月份,美国百年老号500强企业美国莱伏顿公司以558专利侵权为由把通领科技在美国的4家经销商告上法庭。

陈伍胜回忆说:“当时我们就明白这就是一场恶意的诉讼,因为他完全可以在一个地方,一个法院上诉,可是美方却提出在4个不同的联邦地方法院起诉,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付出4倍的诉讼费用,美国是全世界官司费用最昂贵的国家,这就无端地提高了诉讼成本。”

打官司还是不打官司,陈伍胜久久未作决定。“一方面我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足够的财力打完这场不知道将会是三年还是五年的官司。另外,我们担心三年五年以后即使取得了胜利,那个时候市场会不会消失了,我们会不会落得人财两空的两难境地。”

不过,考虑到漏电保护器市场未来的前景,陈伍胜还是决定搏一搏。当年10月,通领科技主动以制造商身份加入诉讼案,并为全部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和侵权担保。

历经3年多,通领科技走完了美国法律规定的应诉的所有程序。2007年7月13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法院勃朗宁法官下达判决书,认定通领集团等不侵犯莱伏顿公司的专利,通领科技集团获胜。而与之付出的是通领集团在美国市场份额的萎缩以及400多万美金的诉讼费。

“这6年,包括律师费、我们的出差费、其他的费用,我们一共花了1080万美元的费用在打官司上面,我们在美国的利润全都用来打官司了。”说这话时,陈伍胜脸上挤出无奈的笑容。

还我清白

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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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康怡

  “又来了,我就知道他们还会来,但是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正在北京见朋友的陈伍胜又接到美国来电。

陈伍胜是浙江温州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该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漏电保护装置为主的民营企业。

当地时间9月7日,美国本土的电源插座垄断企业——莱伏顿公司(Leviton)又一次以侵犯专利为由,对包括浙江通领科技集团等数十家中国制造企业及这些企业在美国的分销商提出诉讼,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CT)要求,永久禁止所有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而就在几天前,陈伍胜还完全沉浸在眩晕的惊喜当中,那天从美国传来的消息,不仅令他为之一振,就连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官员得知这一消息时也大为吃惊。

“什么,你再说一遍,大声说一遍。”陈伍胜清晰地记得那天是8月28日,美国时间8月27日晚10点,他拿着电话兴奋地冲电话吼着,电话那一头,是他在美国的律师方蕾女士,她刚刚将官司赢了的好消息告诉了陈伍胜。

“官司”二字这6年来对陈伍胜已经是家常便饭,只是这次的胜利让他有些飘飘然。因为这是陈伍胜的通领公司依法诉讼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取得完胜。这也是中国企业首次诉美国政府机构获得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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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伍胜还清晰地记得是3年前,同样也是在8月,他在美国的竞争对手,美国帕西西姆公司((Pass&Sey-mour),以专利侵权为由将通领集团等4家中国企业诉上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接地故障漏电保护器(GFCI)产品进行专利侵权的“337”调查,同时向美国纽约联邦北部分区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在中国企业进入之前,美国市场基本上被莱伏顿、帕西西姆、COOP-ER、HUBBELL四家国际垄断巨头所瓜分。2004年,通领科技的进入,开始搅乱了美国业已形成的市场格局。

在陈伍胜看来,帕西西姆公司打官司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通领科技在美国诉讼中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打击它的市场竞争力,丧失在美的合理市场机会。

那段时间,坏消息一个接一个。2009年3月30日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通领集团侵犯帕西西姆公司的340’,398’专利,并向美国海关下达了有限禁止令,禁止通领集团等中国制造商生产的涉案GFCI产品通过美国海关进口。

或许是迫于无奈,陈伍胜决定开始反击,他通过在亚特兰大的温州同乡会找到了顺德伦律师事务所的温州籍律师方蕾。

“刚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的确认为很棘手,尤其是在初审阶段已经失利的情况下,要证明ITC犯了一个错误是很难的,而且当时只有三个星期的时间要向ITC陈述它的错误,不管是人力还是时间上都是一个挑战。”顺德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该案子最后在法庭上的口辩律师Mr.WilliamF.Long回忆说,“三个星期内,我们推翻了一部分它的初审裁定,但是还有一部分它还是认为侵权,所以我们就决定上诉到联邦法院。”

2009年9月17日,陈伍胜和顺德伦律师事务所决定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裁定结果提出质疑。

“当天我在美国第五大道的一家意大利时装店就买了这套青色的西服,我相信我的企业就像我这身西服和衬衫一样,是一清二白的,我也相信美国司法的公正。”陈伍胜表示。

好消息终于在一年后传来,今年8月底,从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传来的消息称:该法院驳回了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指控中国通领集团侵权的错误裁决,二审判决裁定:涉案的通领GFCI产品不侵犯帕西西姆340’专利和398’专利及任何涉案专利。同时判令要求ITC根据本判决修改并解除对通领GFCI产品的海关有限禁止令。

而为了这身一清二白,陈伍胜为此付出了3年的时间、500多万美元的诉讼费,而且几经折腾,他的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份额也从此前的10%下降到了7%-8%。“我们长期背着侵权的罪名,这就是美国企业的目的,让你长期背黑锅,使你在美国不能很好地拓展。”陈说。

只是噩梦并没有就此完结。

“他们已经堕落了”

对于9月7号的新一场的诉讼,陈伍胜表示已经做好了应诉的准备。“现在我算是看明白了,竞争对手的轮番上阵,我绝对不能退缩,退缩了,别人就真的以为我是‘小偷’。我始终认为我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劳动成果。”

“以前我对美国500强的公司还心存敬畏,现在感觉到他们已经堕落了,这不仅是不公平的竞争,而且是一种无赖的做法,不配美国老店的称号。”说这话只是缘于他这些年被美国的竞争对手已经“折磨”得有些烦了。

2004年,通领科技开始走向美国市场,同时也开始走上了一条看不到头的官司之路。通领一踏上美国的土地,就遭到美国同行的强烈抵制。2004年4月份到7月份,美国百年老号500强企业美国莱伏顿公司以558专利侵权为由把通领科技在美国的4家经销商告上法庭。

陈伍胜回忆说:“当时我们就明白这就是一场恶意的诉讼,因为他完全可以在一个地方,一个法院上诉,可是美方却提出在4个不同的联邦地方法院起诉,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付出4倍的诉讼费用,美国是全世界官司费用最昂贵的国家,这就无端地提高了诉讼成本。”

打官司还是不打官司,陈伍胜久久未作决定。“一方面我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足够的财力打完这场不知道将会是三年还是五年的官司。另外,我们担心三年五年以后即使取得了胜利,那个时候市场会不会消失了,我们会不会落得人财两空的两难境地。”

不过,考虑到漏电保护器市场未来的前景,陈伍胜还是决定搏一搏。当年10月,通领科技主动以制造商身份加入诉讼案,并为全部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和侵权担保。

历经3年多,通领科技走完了美国法律规定的应诉的所有程序。2007年7月13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法院勃朗宁法官下达判决书,认定通领集团等不侵犯莱伏顿公司的专利,通领科技集团获胜。而与之付出的是通领集团在美国市场份额的萎缩以及400多万美金的诉讼费。

“这6年,包括律师费、我们的出差费、其他的费用,我们一共花了1080万美元的费用在打官司上面,我们在美国的利润全都用来打官司了。”说这话时,陈伍胜脸上挤出无奈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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