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家的烟和酒
邦彦
2011-05-14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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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

前几天还在微博上指责药家鑫没人性的音乐人高晓松,撞上了枪口,成为了酒驾新规下第一位犯法的艺人。他喝了一瓶红酒、一瓶洋酒,开着英菲尼迪越野车在北京东直门附近造成4车连撞,4人轻伤。经交警检测,高晓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超过醉驾标准的3倍,属于“严重超标”。据说,他在美国就曾因酒驾的不良纪录而被终身禁止买枪。这次,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带上了警车,现在应该正在公安局里“喝着咖啡”。

“酒驾入刑”是要治一治做混帐事的醉驾司机们了。醉酒驾车从今年的“五一”开始正式被纳入刑事处罚,醉酒驾驶的司机,已不再是违法者,而是犯罪嫌疑人——他们确确实实地触犯了刑法,不仅要吊销驾照,还有坐监牢的严惩。

在世俗文化里,烟和酒都算得上是重要的社会交往工具。请自行想象酒局饭桌上的觥筹交错、喷云吐雾——有了烟、酒为媒,“外交活动”的开展就容易多了。

就好像香港的宴席上禁不掉鱼翅,在中国想要全面禁烟、禁酒驾也不太容易。“有中国特色的”交朋友、谈生意,大多是在碰碰酒杯、递支香烟中顺利展开的。不过,最近颁发的禁烟令、醉驾入刑条文,从权威上认定了。它们不仅仅是某个群体的不良嗜好,酒后驾车是危害公共安全问题,在公共场所吸烟指向的是公共卫生问题。

于是,今年5月1日起,卫生部公布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正式实施。几乎所有公共场所都不再是烟民逍遥的地方,甚至今后车站候车厅,也将难觅吸烟室。

酒驾有法可依,禁烟有章难循。餐厅、KTV的经营者若大多不肯得罪上门顾客,自然不敢轻易破坏客人吸烟的雅兴。游乐场、公园内,也还未见吸烟者被纠错、制止,这自然是不好管的,难不成还要雇一批带着红袖标的老头老太太,四处开罚单吗?

据说法国有一支编制为17.5万人的“香烟警察部队”,在公共场所发现吸烟者,会毫不留情地开张罚单,最低罚款30欧元,最高则是200欧元。香港入境署的规定就更狠了,每位入境者只能携带19根香烟(保证香烟已开包,无法销售),一为控烟,二为防止夹藏走私香烟。

不知道在内地会不会出现港片《志明与春娇》里的场景,烟民们只能躲在后巷的角落里喷云吐雾。或者是间接带来电子烟的风行,就好像约翰尼·德普在电影《致命伴侣》中,举着的一根LED电子烟故作姿态一样。若是这样倒也好,烟民们即便不能像志明春娇因后巷吸烟发展出一段罗曼史,至少也能和约翰尼·德普举着电子烟耍耍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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