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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三定”浮现大金监格局

  
作者:华强 梁盛
发布日期:2008-08-25
投资者报(记者华强 梁盛)8月14日,央行新“三定”方案公布,其中,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引起多方猜测。

“中国现在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谋求混业首先涉及到监管的协调问题。监管协调在目前阶段纳入央行的职责内,对促进金融混业的有序发展和宏观金融的稳定都有着积极意义。”8月16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8月18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是否成立金融大部委目前尚未明确,“但从‘三定’方案来看,央行在这方面的作用在增强。”

央行将主导“一行三会”

中国金融业监督管理体制中,“一行三会”的体系从本世纪初沿用至今。

郭田勇认为,“三定”方案主要体现了宏观性和协调性,“金融部门统一规划,需要从宏观上具备较强的把握能力,由‘一行三会’中的央行来制定比较适合。”

2003年,央行将银行业监管职能转移到银监会后,“维护金融稳定”的表述在当年“三定方案”中取代了原有的“金融监管职能”。从央行分拆出来的“三会”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此后各自为政,在金融监管领域里形成了事实上的“三方诸侯”。据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于2003年9月和2004年3月召开了监管联席会议,但央行并未参与。

“金融搞混业,现在最大的阻碍就是监管问题。”丁志杰认为。

尽管银行、保险公司声称“要混业,已报到保监会”已过去了大半年,但现在还没批。郭田勇告诉记者,“问题的症结在于‘三会’都是互不相属的平级机构。银监会批了商业银行进军保险行业,保监会不干;保险公司要办银行,银监会又不干。没有一个明确的统领机构,‘三会’的协调很困难。”

而在央行新的“三定”方案中,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得以明确。

北京银监局一位官员表示,今后监管协调央行也会参与进来,并且“会起主导作用”。

金融混业局部成真

事实上,金融混业趋势越来越明朗。丁志杰表示,随着金融的不断创新,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为适应全球范围内的混业经营发展趋势,中国已尝试打破过去分业经营的限制,在很多方面逐渐落实。”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进入信托、保险、金融租赁领域的例子并不鲜见。虽然大都以特批的形式,但从中可以看出金融混业将成今后的发展方向。自2007年金融租赁对银行敞开大门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有如春风拂地,工行、建行、交行、民生及招行5家银行相继成立了金融租赁公司。

北京银监局上述官员认为,采取特批而非全面放开的政策是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在现今金融环境下,考虑到风险交叉传递和关联交易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各方面对推进混业经营的速度持一种审慎的态度”。

郭田勇表示,未来混业的范围会逐渐增大甚至成为潮流的话,监管体系的变动就会越来越大。他说,央行新的“三定”方案有利于消除监管机构之间协调的盲点。未来混业从初级阶段过渡到全面阶段之后,协调机构还会进一步强化。

金融大部委现雏形

有业内人士分析,金融混业经营,必然促使分业监管体制发生某些变化。

“从方向上看,不排除央行具有对混业金融和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能,也不排除未来重新成立一个单独的金融监管机构或者三会合并。”郭田勇表示。

“三会”合并殊为不易。此前就有人说过,“三会”都是正部级事业单位,光部级领导干部就有数十位,要是合并的话,首先领导职数配置就是不小的难题。丁志杰坦承,是否成立金融大部委现在还很难预料。

不过,新“三定”方案赋予了央行在监管层面的“超然”地位。根据方案,今后央行将“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

目前而言,中国在金融混业上的试探,更多采取的是“金融控股”的形式。据悉,国务院在批复成立光大金融控股公司时就强调,这是“探索金融体制创新”。新“三定”方案恰恰赋予了央行“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职责。

类似国务院的反垄断委员会,新方案出台,央行有点“金融委员会”的味道了。丁志杰表示,“从国际上来看,在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由美联储来负责,进行多重监管。在中国的多重监管体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方应该是央行,就像美国的美联储那样。”

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金融混业的逐渐加速,金融大部委将逐步迈入人们的视野。

央行“三定”浮现大金监格局

华强 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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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5

投资者报(记者华强 梁盛)8月14日,央行新“三定”方案公布,其中,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引起多方猜测。

“中国现在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谋求混业首先涉及到监管的协调问题。监管协调在目前阶段纳入央行的职责内,对促进金融混业的有序发展和宏观金融的稳定都有着积极意义。”8月16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8月18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是否成立金融大部委目前尚未明确,“但从‘三定’方案来看,央行在这方面的作用在增强。”

央行将主导“一行三会”

中国金融业监督管理体制中,“一行三会”的体系从本世纪初沿用至今。

郭田勇认为,“三定”方案主要体现了宏观性和协调性,“金融部门统一规划,需要从宏观上具备较强的把握能力,由‘一行三会’中的央行来制定比较适合。”

2003年,央行将银行业监管职能转移到银监会后,“维护金融稳定”的表述在当年“三定方案”中取代了原有的“金融监管职能”。从央行分拆出来的“三会”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此后各自为政,在金融监管领域里形成了事实上的“三方诸侯”。据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于2003年9月和2004年3月召开了监管联席会议,但央行并未参与。

“金融搞混业,现在最大的阻碍就是监管问题。”丁志杰认为。

尽管银行、保险公司声称“要混业,已报到保监会”已过去了大半年,但现在还没批。郭田勇告诉记者,“问题的症结在于‘三会’都是互不相属的平级机构。银监会批了商业银行进军保险行业,保监会不干;保险公司要办银行,银监会又不干。没有一个明确的统领机构,‘三会’的协调很困难。”

而在央行新的“三定”方案中,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得以明确。

北京银监局一位官员表示,今后监管协调央行也会参与进来,并且“会起主导作用”。

金融混业局部成真

事实上,金融混业趋势越来越明朗。丁志杰表示,随着金融的不断创新,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为适应全球范围内的混业经营发展趋势,中国已尝试打破过去分业经营的限制,在很多方面逐渐落实。”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进入信托、保险、金融租赁领域的例子并不鲜见。虽然大都以特批的形式,但从中可以看出金融混业将成今后的发展方向。自2007年金融租赁对银行敞开大门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有如春风拂地,工行、建行、交行、民生及招行5家银行相继成立了金融租赁公司。

北京银监局上述官员认为,采取特批而非全面放开的政策是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在现今金融环境下,考虑到风险交叉传递和关联交易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各方面对推进混业经营的速度持一种审慎的态度”。

郭田勇表示,未来混业的范围会逐渐增大甚至成为潮流的话,监管体系的变动就会越来越大。他说,央行新的“三定”方案有利于消除监管机构之间协调的盲点。未来混业从初级阶段过渡到全面阶段之后,协调机构还会进一步强化。

金融大部委现雏形

有业内人士分析,金融混业经营,必然促使分业监管体制发生某些变化。

“从方向上看,不排除央行具有对混业金融和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能,也不排除未来重新成立一个单独的金融监管机构或者三会合并。”郭田勇表示。

“三会”合并殊为不易。此前就有人说过,“三会”都是正部级事业单位,光部级领导干部就有数十位,要是合并的话,首先领导职数配置就是不小的难题。丁志杰坦承,是否成立金融大部委现在还很难预料。

不过,新“三定”方案赋予了央行在监管层面的“超然”地位。根据方案,今后央行将“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

目前而言,中国在金融混业上的试探,更多采取的是“金融控股”的形式。据悉,国务院在批复成立光大金融控股公司时就强调,这是“探索金融体制创新”。新“三定”方案恰恰赋予了央行“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职责。

类似国务院的反垄断委员会,新方案出台,央行有点“金融委员会”的味道了。丁志杰表示,“从国际上来看,在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由美联储来负责,进行多重监管。在中国的多重监管体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方应该是央行,就像美国的美联储那样。”

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金融混业的逐渐加速,金融大部委将逐步迈入人们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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