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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睹热钱 外管局将监管八类非居民人民币帐户

  
作者:邓美玲
发布日期:2008-06-19

网络版专稿 记者 邓美玲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监控流入国内的投机资本,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简称:外管局)已要求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北京、深圳五地的银行按月提供非居民个人和机构的人民币帐户数据,具体涉及港澳人民币存款、人民币贷款提款账户、QFII人民币账户等八类账户。

这项统计主要是对非居民的境内人民币存款。而所谓非居民,则既包括境外个人也包括境外机构。其中前者指那些持护照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后者则指那些在境外注册登记,在境内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机构。此次调查的统计科目包括本月余额、较上月变动额以及较年初变动额三类,账户则涵盖储蓄存款账户和结算账户。具体来说,又细分为港澳人民币存款账户、边贸人民币账户、人民币债券账户、贷款清收人民币账户、QFII人民币账户、人民币贷款提款账户、人民币还款账户,以及其他非居民人民币账户等八类。

根据外管局的规定,所有办理非居民人民币账户的境内银行均有义务报送,并且报送采取总部汇总申报原则,并按月进行。“不光是今后的数据,年初以来的数据也需要补报。”上述银行人士称,“而这工作量非常大。” 规定要求总部在京的全国性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在月后15个工作日内将汇总数据直接报送国家外汇局;其他银行(含外资银行)则应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并报送至当地外汇分局,后者再于月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于港澳人民币存款大多集中在深圳和广东省境内,上述两个地方的外汇分局被要求月后15个工作日将港澳人民币账户余额及变动报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所谓港澳人民币存款指在内地与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相关安排下由相关机构或个人在境内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外管局的这次调查意在针对不断涌入的热钱。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今年发表一份报告指出,预计到今年和明年底,国内热钱规模有可能突破6500亿美元和8000亿美元。通过存款方式进入中国大陆的数字目前尚没有统计,但来自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首4个月香港人民币需求急升,截至4月底,香港人民币存款总额增加33%,余额是2007年同期的3倍。目前进入中国的热钱绝大部分要通过银行体系,外管局此次的调查若能成行,热钱在中国的操作迹向将变得更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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