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署:光大银行地产违规放贷超50亿
网络版专稿 记者 严钰 2008年9月5日,审计署发布中国光大银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称该公司违规发放贷款108.68亿元,其中半数以上属于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和向证券市场直接或间接提供信贷资金。与此同时,光大银行对审计结果做出回应,称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该行整体经营业绩,且对已公布的财务报表没有实质影响。
违规放贷半数进地产领域
审计结果显示,光大银行在经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以及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等方面。
光大银行违规发放贷款108.68亿元。其中半数以上属于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和向证券市场直接或间接提供信贷资金。如2006年3月,光大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在一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还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其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5亿元;2003年6月至9月,光大银行广州东山支行采用伪造企业财务数据、仿冒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等手段,以向3家企业发放贷款的名义,向某证券公司提供信贷资金1.3亿元。
其次,违规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24.61亿元。一些分支机构存在高息揽存、违规办理结算业务等问题。如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2006年新增和到期的外币公司理财业务25笔、金额折合人民币12.20亿元,其中有17笔、金额折合人民币11.38亿元是按照保本且固定收益率方式运作的,收益率均高于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又如2005至2006年,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和兴支行借用一店铺基本结算账户,以差旅费等名义违规为8家客户提现共1314万元。
此外,光大银行还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形成垫款9.93亿元。如2005年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违规为提供虚假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的3家民营企业贴现商业承兑汇票1.87亿元,造成不良资产1.2亿元。违反财务收支法规问题1.15亿元。其中,使用虚假发票报账5682.86万元,会计核算不实5369.53万元,账外存放资金449.66万元。据查,以假发票套取的现金大部分用于发放奖金福利,部分用于营销“公关”。如光大银行广州分行2003年以来使用虚假发票5000多张,套取现金3000多万元。该分行五羊支行办公室主任直接从不法商贩处购买假发票,报销费用32万元。
光大回应:审计问题不影响经营业绩
关于此次审计署披露的问题,光大银行相关人士对外回应,称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影响光大银行整体经营业绩,对已公布的财务报表没有实质影响。本次审计对光大银行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规范业务操作、消除风险隐患,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光大银行根据审计建议,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和加强内部管理的关系,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整体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得到很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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