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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2
邓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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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坐上银行业反垄断第一案被告席

网络版专稿 记者 邓美玲 因“拒绝交易、强制收取账户管理费、涉嫌强制收取服务费”这三项“罪名”,重庆建设银行坐上了国内银行业反垄断第一案的被告席。重庆市中院已于9月8日受理这一诉讼案,建行重庆分行表示“将积极应诉”。

原告的疑问

此次案件的原告方为重庆西部破产清算公司(简称西部公司),他们在明知银行账户还有余额的前提下却碰到了“有钱不能取”的尴尬。

9月1日,西部公司的员工拿着公司开出的4.9万元现金支票,到开户行建设银行南坪支行去取款,此时西部分司的银行账户里还有11万现金。但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西部公司的这名员工:由于没有缴纳1000元的账户管理费所以他不能取款。后来西部公司委托一律师事务所管理该账户,通过转账形式,西部公司从建行账户转出了11万元。

西部公司表示,觉得银行要求缴纳账户管理费的规定太离谱,所以公司在2007年开户后一直没有缴纳账户管理费,也没有去取现。在这次取钱遇阻之后,他们把建设银行重庆分行推上了被告席。西部公司的代理人—重庆俊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光耀称,建设银行要求西部公司缴纳一年1000元的账户管理费,而且这一费用“明年还会调整”,这一要求明显是不合理的。

建行被指“三宗罪”

西部公司的代理人邱光耀律师在起诉书上称,建行主要有三方面的过错:拒绝交易;强制收取账户管理费;涉嫌强制收取服务费,因此要求被告方赔偿100元损失并承担本案一切费用。

对于强制收取帐户管理费这点,邱光耀律师在起诉书上说,虽然建行表示收费是有央行规定,但是他们却“拿不出具体文件”,而且以“电话银行”和“电子回单”名义收取,事实上并没有开通这些服务。他认为重庆建设银行南坪支行对存款余额50万元以上法人客户不收取账户管理费,对50万元以下存款法人客户却要收取,涉嫌“在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邱光耀还说,由于各家银行都在收账户管理费和手续费,已形成价格垄断,“由银行业来当被告更合适”。所认他已经向发改委、工商总局、银监会和央行等多家部门投诉,“但截至目前,尚未得到回复”。

对于这起案件,建行重庆分行做出了正面回应,他们表示“将积极应诉”,并且称该行是参照《中国建设银行服务价格表》向对公账户收取相关费用,《中国建设银行服务价格表》向银监会报备过,收取相关费用是合法的。

关于此案是否属于反垄断范畴,著名公益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董正伟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建行强制收费行为,不属于《反垄断法》范畴,因为“事实和理由都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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