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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债成银行补充资本金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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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6
廖颖

 记者 廖颖 近日从银行方面获悉,银监会上周正式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相比较征求意见稿的强硬措辞,银监会最终仅要求商业银行将自2009年7月1日之后持有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必须全部扣除,混合资本债也未被列入“不得超过核心资本25%”的条款约束之内。  

业内人士介绍说,《通知》的执行最终的结果对银行是有利的,减缓了因为扣减附属资本而带来的资本融资压力。尽管如此,银监会未来要求银行坐实资本以丰补欠的思路还是不会动摇。因为《通知》执行后,主要商业银行通过次级债方式补充资本的门槛和难度均有较大提高,信贷快速扩张而引起资金链紧张的银行们终于可以在互持次级债的问题上歇口气。

此举是多方博弈的结果,监管部门放宽规定是出于信贷平衡增长,保持流动性的大局考虑,是监管部门和银行间的一种妥协。万联证券资深银行分析师李双武分析指出,按照《意见稿》,银行所持有的次级债将一次性被扣除,在今年银行信贷规模创纪录超10万亿的背景下,不仅降低了银行资金充足率的平均水平,更放大了银行对资金的需求。

根据《通知》,商业银行存量互持的次级债新老划断的时间点被确定为2009年7月1日,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此前已经发行、购买和纳入资本的次级债将不用从资本中剔除。而新老划断的时间点也与其此前市场预期相符。  

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的一个重要调整是,将混合资本债置于“不得超过核心资本25%”的约束条款之外。有分析人士称,此举意味着监管层在抬高次级资本补充门槛的同时,为商业银行预留了一定空间。但也有外资银行人士表示,由于混合资本债本身的资本属性较次级债券更强,因此监管层认可此类资本亦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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