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备案或重新开闸
胡中彬
2011-02-1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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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胡中彬 发改委或即将重启暂停了一年时间的PE备案工作。日前,据财新网报道,发改委已经签发了全称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根据《通知》,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及江苏、浙江、湖北三省范围内,除已经备案的创投企业和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单一出资人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外,其余股权投资企业均需在工商注册登记及募资成功后,持验资报告等文件到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在春节前已经签发了该通知,但实际上目前业内人士机构几乎都还未收到该通知。

自2009年6月向国务院递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被有关部门阻击、审批未果,而此后本网曾报道,发改委去年年中曾退而求其次试图制定 《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希望通过试点的方式实质性推动PE本案的进展,但该《暂行办法》同样遭到了很多争议和压力,最终,该文件被发改委以办公厅名义下发,被界定为行业规范而非行政许可。

事实上,发改委一直是国内股权投资行业监管的积极推动者。由于股权投资领域的监管涉及多个部委,部委间的统一协调和监管权限还没有特别明晰。

尤其是自去年开始,证监会方面开始主张监管权主导。而在对股权投资机构的监管思路上,部委间的说法也还没有统一。发改委一直主张适度监管,但证监会则认为应该严格监管。

“VC、PE属金融机构已无争议,因此也应当按照金融机构的监管理念和思路来进行监管,同时提出中央政府一级监督和地方政府二级监督相结合的思路。”证监会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欧曾公开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一套监管体制,来推动这一行业的发展。证监会在去年底也曾高规格对股权投资机构进行调研和沟通,有意加强监管的意图非常明显。

然而业界的态度则是如饥似渴,都急切期盼能够在发改委备案。自2008年至今共有四批共计23家PE在国家发改委获批筹建并备案:2008年首批备案成功的两家PE分别是弘毅和鼎晖;2009年4月第二批备案的有建银国际、IDG、海通证券、软银塞富等7家;第三批为2009年12月获备案的13家;至2010年备案步伐明显放缓甚至处于停滞状态,全年仅一家重庆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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