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0亿险资静候细则保险PE投资重回事业部制(2)
欧阳晓红
2010-10-1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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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曾在美国著名对冲基金管理公司 CitadelInvestmentGroup任职副总裁、美国著名对冲基金管理公司 MooreCapitalInvestmentGroup担任风险管理小组副总裁、美国巴克莱投资银行任美元金融衍生物交易基金经理的袁超,是想用他的专业素养携人保资本在股权、债权投资市场一展拳脚的。

孰料,《办法》出台后,单独设立PE公司这一项没有出现在定稿里,人保面临重新调整投资架构的局面,也会影响人保集团的多元盈利格局。

不过,上述人保资本人士表示,既然政策要求不能做,肯定就不会再去做了,正考虑转型。按照保监会的要求,这一切或许都将转移至人保资产管理公司的事业部,而最初的人保金控正是由人保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个业务创新部演变而来,现在则要“打回原形”了。

至于人保资本的未来,这位人士表示,可能的出路是依据《办法》要求,退而求其次,努力将人保资本“做成”符合PE投资条件的公司。

现在只剩下《办法》规定的第二种投资路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并管理该基金的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且历史业绩优秀,商业信誉良好等。

“纠结”的PE投资

《办法》的出台,使得保险公司能更进一步改变过于单调的盈利模式。

保险资金对PE投资的热情很高,一位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说,即使是在有限的三项领域中,PE的投资潜力仍然很大,“松绑”之后,将大有所为。

但是PE在中国初起已经乱象横生,这对于这些年已经治理得较为干净的保险资金投资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人寿的这位人士说,未来他们不会走目前PE界那种 “急功近利”的路子,“正式操作股权投资之后,会走一条介于VC与PE之间的路。”

其实,保监会也是基于目前PE投资市场还不规范的现状,才令PE公司投资与保险资金“绝缘”。

在9月底的保险资金行业大会上,保监会副主席杨明生坦言,PE风险高、流动性较差,国内PE市场鱼龙混杂,运作不规范与信息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管和完备的法规,容易产生道德风险。

杨明生称,考虑PE上述特点和现状,与保险机构性质和保险资金特性不尽相符,现阶段不宜投资设立或参股PE机构。

而此前保监会的想法正好相反,基于PE投资能力与经验等专业性的客观要求,为防范风险,应设防火墙,因此需要成立专业法人公司才可进行PE投资。于是,这才有了此前诸多保险机构拟设立PE公司。

不过,“截至目前,尚无一家真正意义的名称为私募股权的投资公司。目前只能以事业部的名义去投资PE。”上述保监会接近人士说,“包括还要看2000多亿险资的投资能力是否达标,而这有待于PE能力标准文件的最终出台。”

此前业界纷传,中国平安拟设PE投资公司。但一位平安资产人士说,目前还没有成立PE公司,都是以事业部的名义投资PE或储备PE项目,或者亦可通过平安信托参与PE投资。

人保资本快行一步,如今却面临转型的尴尬境遇。其实,“PE公司投资与否不应一刀切,应根据保险资金的性质来区分,如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连险资金不妨投资口子开得大一些;而保障型保险资金则相对严谨,这样,在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更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高林说。

而保险系PE投资何时形成气候,某种程度上也取决于从市场环境、监管层到市场主体对PE投资不再“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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