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君秀 张云 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银行不得让保险员进银行驻点,以及一家银行网点只能与3家保险公司合作。
市场普通认为,这将对银保业务占比较大的公司造成业务压力,不过经过“适应”和“调整”之后同,长期来看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从本网得到该份“通知”来看,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第十二条和十三条。十二条为“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十三条为“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合作公司的保险产品。如超过3家,应坚持审慎经营,并向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根据上述“通知”规定,今后保险人员不能进入银行驻点卖产品,只能是银行工作人员卖保险产品。而且银保合作中银行从前的“一对多”将变成现在的“一对三”。银保渠道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那么此举新规对保险公司会否造成较大的影响?
国泰君安保险业研究员彭玉龙认为:“保险产品在银保渠道销售进一步规范是应该的,但规范之后今后应该还是要继续合作。短期来说对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会有影响,但长期来看双方会找到合作的方式,调整之后应该影响不大。”
光大证券保险业研究员肖超虎也同样认为,对保费增长驱动依赖银保渠道且银保业务占比较大的公司造成一定的业务压力。同时,限制与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数量,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能够增加垄断,减少竞争,但实际上这将更加凸现银行网点的稀缺性,从而加剧对银行网点的竞争,推高手续费,进一步压低银保渠道的利润率。
那么,各银行网点是否会执行规定呢?虽然“通知”已下发,多数银行中保险人员也还未正式从银行中撤退。“说是这么说,双方愿意还是会继续合作下去的,毕竟这是双赢的一个合作。”一保险研究人士如此认为。
如果此规在执行中被慢慢淡化,显然对保险公司只是一个小小考验。那么“通知”执位到位的话呢,肖超虎表示“将在量和价两个方面对公司造成短期冲击”。
另外,对了保护保险客户的利益,银监会还在“通知”中对销售做出了如下规定:产品销售活动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保险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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