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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向杭萧钢构开70万罚单(2)

  
作者:陈其珏
发布日期:200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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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付款凭证的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备案。

事件回放

3月13日杭萧钢构在第7个涨停板时,公司董事会披露了与中基公司签订的安哥拉安居工程项目合同的详情,合同金额344亿元。公众对合同质疑声不断,疑虑包括杭萧钢构的产能、发包方中基公司的支付能力、金额占据安哥拉2006年GDP值的十分之一的合同真伪等。

3月21日证监会宣布对杭萧钢构展开调查。

4月4日证监会向杭萧钢构下发了《立案调查通知书》。

4月5日杭萧钢构公司董事潘金水公开表示,“证监会调查的对象主要是二级市场的违规行为”,“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并不存在违规情况”等言论。

5月10日杭萧钢构接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11日上证所公开谴责杭萧钢构及董事长等人。(作者:陈其珏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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