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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7
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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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马来西亚为存款提供全额担保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吴丽 继中国香港和澳门之后,16日,新加坡、马来西亚相继宣布为全国存款提供担保,以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预防性措施。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16日新加坡政府发表声明,为全国所有个人和企业的新元和外币存款提供100%的存款担保。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财政部16日晚发表联合文告指出,新加坡的金融体系稳健、金融机构健全,政府决定这么做,主要是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银行存款外流,并确保本地银行站在公平的国际舞台上。

新加坡政府将以外汇储备金中的1500亿元新币来作为担保,存款担保即日生效,一直到2010年12月31日。政府的文告指出,高达1500亿元新币的担保相对于可能面对的负债额来说,是绰绰有余的。

同日,马来西亚财政部和国家银行在其网站宣布,马来西亚的现金存款将在2010年12月之前获得全额担保。财政部和国家银行发表的声明说,这种担保扩展到所有本国和在本地注册的外资银行。

声明指出,这些措施是预防性的,因为马来西亚的金融机构都有足够的资本,资金流动性大,储户信心也并未减弱。

由于环球金融危机恶化和银行业的亏损加剧,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其存款提供担保。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在10月14日宣布,为本地所有银行存款提供担保至2010年底,总额达6万亿港元,同时也为23家注册银行提供备用资本。10月15日,中国澳门特区政府也宣布为本地存款提供全额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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