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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范围有望扩大 20条新政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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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龙秒锋

实习记者 龙秒锋 民间资本有望进军国有垄断领域,相关相关意见已经于日前上报至国务院。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证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即鼓励民间投资20条,简称“20条”)已于上月递交国务院。该官员表示,“20条”扩大对于民资市场准入范围,包括了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金融保险、文教卫生和公共服务五大领域。

此外国家发改委投资司有关官员也向媒体表示,这份文件首次明确给予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保险等五大垄断领域的「通行证」,并通过具体的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放宽股比限制,降低民间投资的准入门槛,激活并便利民间投资。该位官员表示,发改委在起草“20条”前,曾就民企投资热情低落进行研究,发现主要原因有三:市场环境欠佳,盈利前景不明朗;民企融资较难;部分领域存在行业垄断,民营资本无法进入。因此如何激发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和活力,成为中央下一步宏调的关键。

发改委官员表示,“20条”的第一部分就提出,将垄断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金融保险、文教卫生和公共服务等五大领域,放宽股比限制,降低民间投资的准入门槛,并要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缩小核准范围,对不需政府核准的民间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表示,如果“20条”落实到位,民间投资真正放开,到今年末或明年,中国经济有望改变当前单纯倚赖政府投资的状态,政府主导投资比例下降而民间投资好转,从而使中国未来增长更加平衡、可持续。

5月底至6月初,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银监会、央行等有关部委人士组成调研组,赶赴浙江、四川、湖北、深圳四省市调研民间投资情况。国家发改委早在6月1日,就拟定形成了一份旨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20条意见,并于6月11日在全国发改委系统2009年投资工作研讨班上,对其进行了分组讨论。而国家发改委四地调研,也是为了充分了解地方情况,进一步征求地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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