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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券商投行部的项目承办人在与企业接触之初,就会判断这个企业上市可能性有多大,然后再看是否有机会在其真正上市前参股。”上述投行人士介绍说,如果有入股的可能,或者说得到了企业负责人的首肯,这家企业即使不是最有潜力的拟上市项目,也会被项目承办人大力推荐给自己所在的券商。
另一位了解投行领域情况的人士说,项目一旦在自己所在的证券公司立了项,承办人就会开始为这家企业设计方案,当然最重要的是如何在上市前进行一次扩股,好让自己有机会参与进去。一般都是在上市进展比较顺利的时候,承办人开始操作扩股事宜。
“通常来说,像李绍武这样直接用自己妻子名字入股的人非常少,很多人甚至都不找亲属入股,而是找些不相干的人来代持,当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会跟代持的人签署代持协议。”这位知情者说,“找代持的情况最多,这主要是不容易让别人查出问题。”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腐败链条的往往不止投行方面的人。一些相关的人或者机构也可能借机入股。上述知情者说,“如果这个企业本身就很好,那么一两个项目主办人偷偷的操作入股也就可以了。但情况相反的话,就需要依靠‘捆绑’住更多的利益方,而这样涉及到的违规者就数量庞大了。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排除有政府人员甚至监管部门的人会参与进去。”
制度缺陷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一起发财多好。”虽然多数投行界人士不认同李绍武的做法,但在本报采访的过程中,依然有相当一部分的投行人士不认为这样做有多大的问题。
“上至监管部门,下至上市公司,中间是券商自己,对于‘PE腐败’几乎都至少有所耳闻,但只要利益能够平衡,就不会出问题。”一位刚入行不久的投行人士虽然看法有些极端,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他的话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投行领域很多人的想法。
一直对券商合规经营有深入研究的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李霖坦言,一些投行人士的这种观念正反映出发行制度依然存在着不少的缺陷,这其中主要问题在发行定价上,但也包括信息披露依然不够彻底、违规成本不高等问题。
国信证券的这个“PE腐败”案件至少到目前为止,只是把违规者开除出公司了之。有市场人士还认为,李绍武不是保荐人代表,只是项目关联人,并没有法规明文规定怎么处罚。
“如果说操作国企上市项目的投行没机会考虑‘腐败’问题的话,那么投行做民企上市的项目还是有机会的。”一位资深投行人士称,“尤其那些近两年因为中小板、创业板而快速成长起来的投行,上市前参股的机会不在少数。”
上述知情者还介绍说,“在国信投行部是搞承包制的,只要你有项目就可以像李绍武那样单独成立一个部,而目前国信的投行分部至少在十几个。”
虽然国信证券的内部核查机制不可谓不严,但依然出了这样的事情,更多的券商投行部当然也无法保证。
“发行定价上的问题也促使了投行很难做到中立的中介角色,券商投行总部也不可能真正认真审核项目。”上述那家证券公司的总裁指出,前段时间高企的IPO发行价让许多上市公司超额募集了大量资金,投行和上市公司都收益颇丰。这里面很难打包票。
而上述南方某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还指出,保荐人制度本身也存在缺陷,“虽然证监会依然通过发审环节控制发行,但保荐制度在客观上将发行责任推给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而后者却根本不能完全承担发行出现问题之后的责任。”
根据本报了解,证监会曾在2009年对14家保荐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39个项目的工作底稿进行了检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现场检查及发行审核情况发现保荐业务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但当时问题主要是一些技术层面不过关及态度不严谨等,尚未发现违规的情况。
而此次证监会可能组织的调查,能不能找到问题,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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