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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4
袁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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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锡与东航签署最终投资合作协议

讯   记者袁朝晖   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称“淡马锡控股”)确认,淡马锡控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联德投资私人有限公司 (Lentor Investments Pte. Ltd.)(以下称“联德”)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航”)、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称“东航集团”)及新加坡航空公司(以下称“新航”)签署了关于投资于东航的最终协议。  

相关各方已就本次投资合作达成共识,并正式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此外,新航和东航还签署了关于战略合作及人员派遣的相关协议。  

淡马锡控股投资部董事总经理王明德先生表示:“随着中国民航市场的迅速发展,我们相信淡马锡、东航、东航集团与新航的合作将会增强东航的实力,为东航带来新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为东航的财务表现及运营表现提供持续性支持。”  

淡马锡控股投资部总监温志锋先生补充说:“为旅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促进中国民航产业的发展是我们和东航、东航集团以及新航的共同目标。作为亚洲的长期投资者,我们将尽力以最佳的经营方式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模式务求为东航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该项协议,淡马锡控股将通过联德出资约25亿港元(3.15亿美元),以每股3.80港元的价格认购649,426,737股本次东航增发的H股,在增发后的东航总股本中持股比例约为8.27%。目前,这一方案正等待监管部门和东航股东大会的审批。除某些特定情况外, 本次东航发行的新股将设有三年的锁定期。  

交易完成后,新航、淡马锡和东航集团在增发后的东航总股本中持股比例将分别为 

15.73%、8.27%和51.00%。  

股东协议  

根据该项协议,淡马锡将有权提名一名人员担任东航董事,该名人员将同时担任东航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委员及东航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  

战略合作与人员派遣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东航与新航将在飞行、机务、服务、采购、营销和培训等领域展开战略联盟与合作。根据派遣协议,新航将派遣人员到东航任管理职务,从而与东航分享新航在机务、乘客服务和营销等领域的各种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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