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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1
严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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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引发分红争议,大小股东要求回报

网络版专稿 记者 严钰 5月20日,紫金矿业发出公告,其下大股东闽西兴杭不满公司不分配议案,提出按照紫金矿业截至2008年4月底的股本总数145.4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90元的新方案,该提案将在6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

紫金矿业股东不满不分配议案

分析人士认为,大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不满公司不分配议案要求分红一事,或将引发一场关于上市公司分红大讨论,国内许多上市公司往往缺少回报意识,而以现金方式回报股东的比例更低。

紫金矿业年报显示,2007年度紫金矿业实现净利润254832万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255万元。

紫金矿业大股东认为,即使按照实现净利润的50%分红,公司仍可留有15亿元以上的现金,公司正常生产产生的现金流也相当可观。公司在国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募集了约98亿元净额的资金,完全可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回报意识增强,大小股东要求回报

根据wind统计,2007年有890家公司实施了分红方案,占57.49%,而2006年这一比例为52.14%。在607家未分红的公司中,连续5年以上未分红的公司就有312家,占未分红公司总数的一半。

然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日渐成熟,中小股东要求回报意识也开始增强。今年3月,已连续6年没有利润分配的西水股份由于60余名小股东的齐心反击,迫使2007年本不想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了10转10的分配预案,给市场上中小投资者增强了不少信心。西水股份2007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54.8万元,每股收益0.2元。截至2007年末,西水股份每股净资产达23.94元,每股资本公积金达22.26元,两项指标均居A股市场之冠。

分析人士指出,成熟的资本市场,利润分配应该注重持续性,而且现金回馈投资者比转增股本的方式更具意义。国内上市公司中,能够提供稳定回报的公司一般集中在A+H股上市公司和蓝筹公司中,然而国内大多数上市公司却过多注重融资,而缺少回报投资者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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