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交所宋丽萍:董秘资格管理办法今年将出台
网络版专稿 记者 申兴 6月28日,第二届新财富最佳投行暨第四届新财富金牌董秘颁奖典礼隆重举行,中国上市公司优秀董秘、投行界精英云集,万科董秘肖莉等100家公司董秘获奖,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会上透露,《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今年将出台。
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曾任证监会主席的刘鸿儒对获奖投行和董秘提出几点期望。他说,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推进,国内的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和券商面临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希望各位董秘和投行团队把握这一机遇,继续促进规范运作与业务创新,与中国资本市场共同成长进步。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认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在当前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下,一些新的问题逐步显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面临新的挑战。例如,股改以后,大股东的利益更多地与股价联系在一起,大规模限售减持既可能对市场形成冲击,也易于引发操纵市场、非法集中持股等违规行为;又如,并购活动的日益活跃和管理层激励计划的逐步推行,为内幕交易和操纵行为提供了新的土壤;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结束一年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现象又有反弹迹象,治理结构和内控仍需加强和完善。最后,近期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的增大,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造成了新的压力。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是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推动力,也是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纽带,在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宋丽萍进一步提出,深交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更好地帮助董事会秘书发挥作用,200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出台《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对披露质量、披露处理和披露操作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强化董秘及相关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和流程履行信息披露的意识,减少信息披露操作风险,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其次是探索改革董秘资格考试办法,考虑使董秘资格考试常规化,考试内容和方式标准化、规范化,以适应上市公司及证券市场对董秘资源的需求。第三是强化董秘的后续培训与管理工作,建立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信息库,将董秘后续培训制度化,实施董秘资格淘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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