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公司重组利好或成“黄粱一梦”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韦承武 重组,对于ST公司来说,一直被认为是比降印花税更为重大的利好。而近期,财政部即将出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在相应新规则下,重组利好将很可能化为“黄粱一梦”。
新会计准则初现利润操纵漏洞
据统计,按照新会计准则,2007年初反映的股东权益为45625.29亿元,比按旧会计准则计算净增加了1002亿元(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净资产增加则更多,2007年净资产合计为68389亿元,同比增长30.96%,这期间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会计准则将成本计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大幅增加达到3625亿元,占净资产增加额的22.42%。
与股东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加相反,硬币的另一面则是少数上市公司利用新会计准则操纵利润——2007年,大量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创造收益,在沪市中,债务重组收益绝对数前10位的公司全部为ST公司,10家公司中,扣除债务重组收益后仍盈利的公司仅有1家,“任由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从2001年起实施的亏损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将形同虚设。”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勤业表示。
债务重组成ST公司救命稻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做的研究,2007年年报中,沪市842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50家披露了债务重组的数据,蹊跷的是,其中2/3以上公司均获得重组收益,仅1/3企业受损。
数据显示,108家上市公司存在债务重组收益,且债务重组收益的平均值达到6464亿元,只有42家存在债务重组损失,损失平均额仅173万元。
债务重组一般有大股东豁免债务;延缓债务清偿期;以股抵债等很多手法,“自从郑百文事件后,我国就规定债务重组收益不能计入当期损益。”资深财务专家表示,而新旧会计准则的区别则在于,旧准则只允许将获益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则允许获益直接计入收益。
“2007年,竟然有上市公司直接以大股东注入现金的方式,使亏损上市公司直接获得盈利,但是,这样的手法,对上市公司的质地有什么改善?”周忠惠质问说。而且,现金被ST公司拿到,可能直接就拿去偿还负债,不太可能在未来持续产生现金流。
对ST公司来说,新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计量方式的变化成了2007年挽救他们命运的救命稻草。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债务重组收益绝对数前十位的公司全部是ST公司。这期间,包括2008年首家恢复上市的公司ST中福,也包括创造了沪深两市每股收益最高值的公司ST长控(现浪莎袜业)。
两部委将联手遏制利润操纵
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的CFO论坛上,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周忠惠表示,部分ST公司将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这种做法很不合理,违背了新会计准则的精神,今后应该予以制止。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在论坛上指出,新会计准则实行一年来,在上市公司得到有效实施,但同时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极少公司仍存在违背会计准则操纵利润的迹象,例如违背会计准则规定转回了以前年度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通过关联方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方式达到扭亏为盈、避免停牌或被特别处理的目的,通过向上市公司捐赠直接输送利润等。
对此,周忠惠表示,按照旧的准则,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是进入资本公积金的,而现在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进入当期利润——该项条款的制定没有考虑到中国的特定环境、也没有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方面的一些要求和规定。例如,部分ST公司的大股东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的交易、捐赠等手段,实际向上市公司输出利润,甚至有些大股东直接拿现金注入上市公司,并认定为上市公司盈利。对于这些问题,证监会和财政部将会予以坚决制止。
目前,证监会和财政部在此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要制止这种操纵利润的情况继续存在,财政部正在制定即将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将对债务重组做出新的补充规定。
ST公司将受致命打击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证监会和财政部有关人士的这一表态,对想靠债务重组获得“重生”的绩差公司尤其是ST公司来说,将是致命的打击。
以前,我们的股市上演了很多通过突击债务重组来扭亏为盈从而成功保牌甚至暴富的故事,如浪莎股份股改复牌首日暴涨10倍以上,ST中福也是大涨10多倍。
而一旦从财务角度遏止了这些利润操纵手段,那么,ST公司要想改变退市的命运或者改善经营局面,就只能从公司治理的根本上下工夫,以前那种靠债务重组就立竿见影的美事将成为历史。同时,这也将增加重组的成本,因此,新的财务政策一旦实施,将有力地制约那些借债务重组之名而行二级市场炒作之实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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