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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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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段雯

 实习记者 段雯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于今日(6月5日)如期结束。而随着今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期的结束,有关IPO重启的一些悬念也逐渐明朗起来。 

据悉,在此次为期10余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散户投资者较为深入地参与了征求意见的过程。 

散户深度参与征求意见 

而与以往重大政策措施征求意见有所区别的是,散户投资者较为深入地参与了征求意见的过程。一方面,截至目前收到的千余份相关建议和意见中,个人投资者所提的建议、意见占比较高;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在上海、深圳等地组织了相关座谈会,直接与个人投资者见面,征询其对《指导意见》的看法。据悉,有几十名个人投资者参加了相关会议,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此外,在收集到的券商反馈意见中,券商总体上表达了对《指导意见》的支持态度。在近70家具有承销业务资格的券商中,大多数券商均积极回应《指导意见》提出的发行改革思路和具体改革措施。另有少数券商针对具体细节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据分析,这些意见的提出,总体上系因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增大了主承销商的工作强度和难度,对投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股从已通过审核企业中选择 

据悉,新股发行重启的首批很可能将从目前已通过审核的33家拟上市公司中产生。 

“这33家拟上市公司全部是在去年通过发审委审核的,至今仍未拿到批文。”某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根据相关办法的规定,只要过会公司在年报、半年报等时间节点补交其相应材料,即仍将保有发行资格。对于待发企业,今年年初,有关人士强调,在IPO暂停过程中,监管部门对待发企业采取了折中政策,即继续召开反馈会,而考虑到不断补交定期报告可能形成负担,因此将等到恢复发行预期比较明确时,再要求待发企业补交经财务审计的定期报告。 

在过去一年中,由于外部和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待发企业的财务状况确实出现了恶化的情形,这类企业自然难以在恢复IPO后推进首发和上市工作。 

先推中大盘股亦有可能 

关于重启IPO后首家(批)企业选择大公司抑或小公司,市场各方有较多关注。较早时,曾有观点认为首家企业可能由创业板公司担纲,但由于创业板首发公司的实质发行和上市工作恐将在10月以后才能完成。 

然而,伴随市场各方对发行改革和重启IPO理解的深化,最近亦有新的观点出炉。针对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应从小盘股恢复IPO的舆论,有大型投行人士认为,小有小的好处,但小也有小的问题——容易被炒高,中签率可能更低。“并不一定要刻意选择大小,更重要的是准备情况,包括投资人的准备、发行人的准备,同时要注意公平性,不妨也发些大公司,大有大的好处。”因为只有大盘股才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中签机会,可以平抑暴炒的可能性,而且目前待发的大盘股也并不特别大,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不过,截至目前为止,一些有望成为新股发行重启首批登陆企业的公司并未收到监管层的明确通知,无论是大盘股还是中小盘股。昨有报告称因为结算技术原因,IPO短时期内或难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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