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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重组市场化之困
重组步履蹒跚
钢铁重组,曾被归纳为宝钢模式、河北山东模式、沙钢模式、复星模式、首钢模式等。五种模式,现在看来,河北山东模式可谓一枝独秀。在地方国资部门的直接撮合下,在当地政府倾力支持下,地方钢铁企业重组可谓顺风顺水,乘风破浪。
但其他模式都出现不同程度困难,宝钢吐出邯宝项目、沙钢扩张缓慢、复星退出宁波钢铁和天津钢铁、首钢搬迁到河北曹妃甸后,却要远赴山西、贵阳并购民营小钢厂………等等,不一而足。
尽管有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尽管有中央的大力支持,但市场主导的钢铁重组却步履蹒跚,行进艰难。
什么在阻碍中国钢铁企业的市场化重组?到底什么堵住了重组进程?其实就堵在了各方利益平衡上。
税收利益
地方利益问题是个关键,要想卸掉重组枷锁,财税改革势在必行,必须做出调整。
地方利益是重组的最大障碍,而地方利益当中,税收又是核心。作为地方钢企出资人,钢铁企业是地方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 比如,目前中央钢铁企业利润每年上缴比例为5%。地方钢企盈利,政府也要利润分成,尽管各地钢厂上缴利润比率不一,但这是各地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另一项,企业所得率,按照制造业的应纳所得税额5%-15%缴纳,这也是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如果央企来并购,兼并后的企业税收绝大部分要上交给中央,利润也上缴中央。
中央财政富足,但地方财政不足,很多地方政府靠卖地支撑。2009年前三季度全国财政收入5.15万亿,其中地方财政比例不足一半,为46.6%。各地钢企虽小,但持久经营,是地方政府的稳定收入,这点与土地出让金相比,对地方政府意义更弥足珍贵。
但财税改革方面,笔者对兼并重组条例能起到的作用表示怀疑。1994年起,中国财政开始实行分税制。税收政策调整,要经过政府政令加以改正,已经多次推迟出台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条例》,笔者不敢奢望其能在这点上取得突破。因为财税改革需要更高层次政策面干预,仅以条例形式出现,无法完成其使命。
行政区划
谈之,笔者感悟,目前的行政区划,已然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桎梏。国内改革逐步深入,资源配置市场化加深,但地区行政条框管理,将难以适应中国市场化经济发展,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枷锁。
有形之如省际间的断头路。仅剩一小段,公路就修完了,就因为某一处属于另一省份,涉及到投资、收费、维护等方面,结果就要让这个路断头,有的甚至十几年;无形之如钢铁企业重组,不属同一地方管辖的两个企业,一方拥有技术、管理资源,有扩大发展的愿望,另一方想摆脱亏损局面,实现生产水平的提升。但往往就是地方政府,棒打鸳鸯,拆散一对,再拉郎配,凑合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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