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出口规模 财政部调整两项磷肥出口政策
讯 为控制化肥出口规模,优先保证国内市场供应,1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将自2007年6月1日起,对磷酸二铵开征出口关税,并调整磷矿石出口暂定税率。
此次暂定关税调整主要针对以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的磷酸二铵开征,2007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税率为20%,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税率为10%。同时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将磷矿石的出口暂定税率由10%提高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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