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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过剩”:意在避免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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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4
张延龙

 记者 张延龙 尽管中央政府已经将光伏产业同水泥、钢铁等行业共同列入“过剩行业”,但是,如何对这个行业的“新兴”特性与中央政府的表态进行理解,厘清思路,依然是该行业内外共同关心的话题。 

上周在西安举办的“2009中国光伏发电(西安)高峰论坛”,作为“后来者”,陕西省公布了庞大的计划,陕西省副省长吴登昌说,“3年后(2012年),(陕西)要进入全国光伏产业第一梯队,实现产值2280亿元。6年后(2015年),太阳能光伏产业和半导体照明产业的总规模将超过4200亿元。” 

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教授崔容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多晶硅的产能过剩和钢铁相类比,是不合理的。” 

他说,我国的多晶硅还处于进口状态,所谓的产能作用什么时候能发挥出来都还是未知的。中国生产的硅还没有进行出口,就认为其产量过剩也是不合适的,“我本人并不赞同这一说法。” 

应用材料西安公司总经理邹钢也认为,“中国的多晶硅目前还需要进口,那些做单晶硅、多晶硅的公司计划做到的,主要是根据市场发展来谈计划的,很多都没有具体执行,所以根本就不存在过热的现象。”

他说:“最近,温总理提出中国光伏产业要进行合理布局,不能有太多的小公司之间互相恶性竞争,况且,小公司抵抗国际大企业的能力也是很缺乏的。小公司要注重成本,在能耗和环保方面考虑就会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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