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源并购案明年3月须完成反垄断审查
记者 贺文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1886.HK)案,已经向中国商务部提交反垄断审批的申请,商务部正进行审批工作。该项收购能达成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可口可乐方面须在2009年3月23日或之前在中国取得反垄断审批。
12月2日,根据香港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可口可乐公司、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汇源果汁”,1886.HK)双方对收购事宜的最新进展做了联合公告。
这意味着,如果2009年3月23日之前,并购案的反垄断审查未能通过,该项收购就有可能终止,或者收购条件将有变化。对此,可口可乐方面向本网表示,不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做评论。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提出以179亿港元全面收购汇源果汁。9月19日,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方面对媒体表示,可口可乐已向商务部递交反垄断审查申报文件供有关官员审阅,但完成申报过程需要一段时间。
12月2日,可口可乐方面在给本网的情况说明中介绍:“现在距离提出收购要约日已届90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所需的申请已递交商务部审核。此收购在审批程序中,我们正全力配合商务部的相关审批工作。”
可口可乐与汇源果汁在联合公告中称,可口可乐方面须于收购要约刊发日期(2008年9月3日)起计200日,即2009年3月23日在中国取得反垄断审批。
可口可乐方面介绍,收购要约的状况目前并无任何改变。
2008年8月1日起,《反垄断法》开始实施。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的30日内,对并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如果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则要自决定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当时有专家解读,自可口可乐正式向商务部提交申请起,审批的最长期限为180日内,最短期限为一个月内。
如果以可口可乐此前向媒体透露的递交反垄断审查申请是在2008年9月中旬的时间计算,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汇源并购案的反垄断审查程序最迟也会在2009年3月完成。
可口可乐方面介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批程序完成后,将会作进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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