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整治千亿资金漏洞多 国土部节后严查(1)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陈文雅 “全国每年投入土地整治的资金有上千亿元,这些资金的使用是否到位,成效如何,没能得到有效的监管。省里不了解市里的情况,市里不了解县里的情况。”
1月29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分组讨论会现场,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吴海洋说,土地整治和占补平衡将是2010年国土资源部的七大工作重点之一。
吴海洋表示,在资金使用和整治成效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较多,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补充耕地不实、占补平衡不到位、监管薄弱等问题。
按照一位土地研究学者的统计,全国历年投入土地整治的资金累计有上万亿元。但其中真正能用于补充耕地、受惠于农村和农民的,却要打不少折扣。
难以抗拒的诱惑
近段时间,浙江省丽水市土地整理项目“验收合格”后十年始终处于抛荒状态的事件,引起了关注。
2001年,一家“绿色生态农业开发公司”与丽水碧湖平原概头村签订合同,整理、开发圩地1200亩,承诺4个月后把平整好的土地交付给村里,由村里分配给村民耕种。2004年,经过验收合格的有400多亩,丽水市国土局为此支付了390万元土地整理费用。但村民随后反映,这些土地“验收合格”后,眼见工程车把原来地块上的熟土挖走,堆到该公司自己承包的项目土地上,致使这些土地表层泥土不到10公分高,无法耕种。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局长潘金发说,在丽水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此种情况的出现与土地整理验收过程中缺少监督不无关系。
除了上述问题,土地整治领域还出现了一些干部利用工程分配权收受贿赂、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最近国土资源领域相对集中地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审计署对占土地出让金15%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整治费用使用情况的审计中,在一些省市发现了问题。这段时间,国家高层对此事高度重视,均有批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
在山东,一项专项督察行动后,有关地市政府补提(征)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1亿余元,归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2亿余元,归还被挪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8298万元。
在浙江海宁,2006年以来累计查处了12名村干部私分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的案件。袁花镇某村4名村级领导班子成员,违规操作,虚假列支套取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先后多次以发放务工费、香烟补贴、双休、夜餐补贴等名义,共同侵吞土地专项资金4万余元,美其名曰改善干部生活;马桥街道3名村委会成员,通过工程承包人虚开发票套取土地专项资金30余万元,其中22万元资金被侵吞或私分。范某在隐匿并侵吞其中10万元后兴致冲冲地到汽车城买了他心仪的马自达轿车;该街道某村另5人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土地整理专项资金10多万元进行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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