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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拿地王真是醉酒驾车吗?
央企真是“有的是钱不算账”吗?正略钧策曾服务过大量央企和民企,比较而言,央企的投资决策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比大多数民企规范得多,甚至因此导致央企房地产决策效率低的劣势。
央企拿地王的真正原因恐怕只有两个:其一,反金融危机扩张性货币政策的背景下,过剩资本中短期涌入中短期利润相对确定的行业;其二,大家都看到了中国房地产市场急剧分化的趋势带来的战略机遇,不同城市、不同地段、不同定位、不同品质的产品,其目标顾客的购买力分化决定了价格加速分化,看看央企都在什么城市的什么地段拿地王,自然就明白其中的道理了。
央企做房地产是与民争利吗?
“与民争利”这顶最具煽动性的帽子扣在垄断性行业如水电气等无可非议,但移植到房地产行业却禁不起推敲。央企在特定时期拿几块地王就是国进民退吗?与民营企业同台竞技就是与民争利吗?民营企业不能以“民利代表”自居,谁能最有效率地利用资源,谁能依法纳税,谁不投机取巧、不捂盘哄抬房价,谁能为经济社会作出最大贡献,谁就代表“民利”。真正与民争利的是那些偷税漏税欠税的开发商,是那些见风使舵、牟取暴利、囤积居奇的不良商人,是那些借道房地产洗钱的不良商人和官员,是那些靠地生财却不还利于民的地方政府。
国进民退或与民争利的实质是国有资产是否以垄断妨碍自由竞争,以任志强“行政、资源、价格、金融这四个方面是否存在国资垄断”的标准来判断:在金融方面,个别央企在证监会得到一些“偏爱”;在拿地方面,央企因为与地方政府容易形成跨产业的战略合作具备一些优势;但在价格方面,行业的高度零散注定无法形成垄断,总体而言,央企房地产的待遇与垄断行业有天壤之别,房地产行业国进民退和与民争利现象并不严重。
在以混合所有制为主趋势的今天,央企部分业务或企业整体纷纷上市,再扣所有制的帽子没有意义。在央企逐步改革所有者虚位、激励约束机制和用人机制等方面的传统弊端,大力发挥国际视野、人才优势和综合实力方面的优势,逐步成长为现代企业焕发活力的今天,请不要再用30年前的眼光说“国有企业没有竞争力”了,在竞争力方面,万达就能傲视中海、保利、华润、中粮吗?
“人类DNA的结构,是一个双螺旋的结构,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它们的运动,也应该是双螺旋的运动,就是同步异向双螺线运动,互相否定对方过时的机制、体制,互相学习对方、创新发展的一些好的做法”,笔者希望用胡德平先生的这段话来结束这场纷争,并提醒房地产企业:
走好自己的路,别老拿央企地王说事儿。
(本文作者为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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