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被诉在22个国家行贿 面临1.85亿美元罚款
记者 王芳 据美国《纽约时报》今晨的消息,美国司法部近日起诉戴姆勒公司,在近十年内至少在22个国家行贿数千万美元,以获得海外业务。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戴姆勒公司同意签署协议,支付1.85亿美元罚款结束美国监管部门的调查。
戴姆勒在纽约的发言人汉恩称,在4月1日听证会前戴姆勒不会发表任何评论。
华盛顿联邦法院起诉方先前表示,从1998年至2008年,戴姆勒在中国、埃及、希腊及俄罗斯等国家行贿,主要用于确保各国政府客户购买其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汽车大单。因此,戴姆勒与其三家子公司被控“串谋和违反海外腐败行为法案”。这三家子公司分别是戴姆勒出口和贸易融资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有限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俄罗斯圣保罗汽车公司。
根据法院提供的文件显示,戴姆勒行贿的手段很老练,通过使用离岸银行账户、欺骗性定价以及假借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名义向海外客户进行贿赂,同时在公司内部冠以“委员会特别折扣或必要款项”的名头。
除了以上所列主要名单,戴姆勒行贿的国家还涉及:克罗地亚、匈牙利、印度尼西亚、伊拉克、科特迪瓦、拉脱维亚、尼日利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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