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温和地产调控落地
邬琼
07:31
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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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邬琼 深圳市5月6日下发《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过快上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为4月17日国务院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后,深圳市出台的首个针对本地市场的调控文件。

与此前预计地方政策会更为严厉不同,深圳此次调控被认为相对温和,除对国务院10号文相关政策执行之外,此次深圳出台的《意见》并未对本地市场有“针对性”政策。

针对国务院相关调控政策中重点抑制的市场投机,《意见》仅有两条表述。其中重点提及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针对异地购房,深圳市明确指出未能提供本地一年以上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购房者不予贷款。

但此次深圳市常见的“境外购房”现象,深圳市仅表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有深圳房地产业内人士对表示:深圳住房投资现象普遍,而6日出台的《意见》表述则相对温和,《意见》仅提到银行根据自身风险暂停第三套房贷款实际是把问题交给银行。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此次国家调控房地产核心的信贷政策的主动权掌握在银行手中,但多数银行的信贷行为不受地方政府限制,这使得地方政府在信贷政策上可以发挥的余地不大。

与之同时,针对香港市民在深圳购房,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相关政策较为模糊。事实上,2009年3月,广东省出台的相关房地产刺激政策中允许香港市民在广东购房享有与内地人士购房的同等政策,此政策迄今尚未取消。该地产人士认为,香港市民及外资购房并未在此次国务院调控中成为重点,深圳的调控《意见》可以理解。

关于抑制投机性购房的态度温和,深圳市国土规划国土委员会则认为,深圳将根据市场情况出台新的政策。相关分析人士认为,在深圳当前成交量已经下跌的情况下,不出台限购政策表明地方政策对国家政策效应的“让渡”,国家政策对于深圳市场影响的成效是显著地。

同时,深圳市在6日下发的《意见》当中提及,2010年年内深圳将完成人才安居房及保障性政府房5万套,发放5000户深圳户籍地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并同时表示,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在“十二五”期间将不低于全部土地供应的70%。

上述地产业内人士认为,保障住房与商品住房的区别对待对于深圳这样的城市而言意义重大。其认为在深圳这样一个商业及投资盛行的城市,基于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住房保障权是一个更为合理的市场的基础。

 


链接:各地配套新政一览

北京

4月30日 同一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

青岛

4月23日 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

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

海南

4月26日 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使房产统计数据更加真实,更为开发商捂盘增加难度。确保10%的土地出让金向保

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倾斜。要求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10天后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 。

西安

5月5日 普通商品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5%,经济适用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15%,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

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建设用地120亩,新增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5000套,合计新增廉租住房

150万平方米,解决3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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