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31日起禁售“酒店式公寓”
记者 马巾坷 据财经网20日消息称,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规划委、国土局四部门联合发文,规定下月起酒店项目改住宅将被禁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即由酒店、商业立项改成小户型“公寓”出售的项目今后将被禁售。
据介绍,酒店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宾馆、度假村等。随着近年来住宅项目销售的升温和销售价格的持续上升,个别酒店类项目擅自变更规划和土地性质,将酒店用房设计为住宅,以“酒店式公寓”,“LOFT”等名义进行分套(单元)销售,而这种“住宅”无法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据北京市上述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5月3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增量酒店项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必须严格按照酒店类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分割转让。
而对于2010年5月31日前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酒店类项目申请分割销售的,将由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规划委、国土局组织召开联席会共同审定。
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在售存量酒店类项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屋预、销售时向购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明确告知购房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经营使用,并将此情况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予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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