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全国铺开 上海先试
陈哲
08:23
201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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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哲 6月3日上海率先形成公共租赁房实施意见后,上周末,国家7部委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旨在解决目前保障房体系中尚未覆盖的夹心层住房问题。

按照国内保障房体系,公共租赁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将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这一品种,将与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共同形成国内保障性住房体系。

与此前经适房、廉租房由政府主导、国企开发将有所不同,“公共租赁房的运营将下放到各个区县,并由地方培育的社会中介机构来完成投资、建设和供应,”上海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处李东说,“事实上,出租住房多数都通过市场解决的。”

上海易居房地产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认为,如果成功形成专业机构运作,将是国内住房体系的一大创新突破。

据悉,包括上海城投、金丰投资等国资、万科等民营企业,都对公租房运营表示出兴趣。

据了解,上海还将在这些机构建立时投入占运营成本10%左右的资本金,政府让利,使机构保本微利已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的公租房计划中,其房源不仅仅来自新建住房,而厂房、仓库、已有房屋的改造和改建,将占到其中很大一部分。

一位参与上海市公租房实施意见起草人士告诉,公租房的成本回收周期较长,新建住房对地产商并不合算。“以每套租金1000元计算,新建房回报周期在2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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