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 28市试点、493亿贷款额确定
张雅楠
08:30
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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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雅楠 8月5日,住建部公布,28个城市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

这28个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重庆、唐山、运城、包头、大连、长春、哈尔滨、无锡、杭州、宁波、淮南、青岛、济南、福州、厦门、洛阳、武汉、长沙、儋州、攀枝花、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除北京外,其余试点城市均为二、三线城市,其中不乏在保障性住房方面有着较成功经验的厦门和长沙。

这28个城市共确定了133个经适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租房建设项目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对于公积金贷款的安全,住建部、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试点项目,严禁挪作他用。经济适用住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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