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征求意见 拟提高商用车准入门槛
马世珍
2010-10-1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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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 马世珍 10月18日,工信部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及《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商用车及低速汽车企业的准入门槛。
    征求意见稿称,新建商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总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及生产设施设备投资都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而且对企业的研究能力也提出要求,企业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相关仪器设备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从事产品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5%。
    对于跨产品类别生产商用车整车产品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含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银行信用等级AAA。
    征求意见稿同时对商用车的生产规模也作出了规定,重型载货车不少于1万辆,中型货车不少于5万辆,轻型货车不少于10万辆;大中型客车不少于5000辆,轻型客车不少于5万辆。
    低速汽车方面的准入规则也提高了门槛,要求三轮汽车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与三轮汽车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不小于8000万元。生产纲领不低于5万辆。连续两年的年生产量不得低于2000辆. 企业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1.5%。
    低速货车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与低速货车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不小于10000万元。生产纲领不低于5000辆。连续两年的年生产量不得低于500辆。企业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2%。
    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均应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5%以上,至少不少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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