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长虹被举报财务造假一案或现新证据
记者 马巾坷 随着四川长虹被前员工举报财务造假,双方连日来展开激烈交锋。第一财经日报3月2日报道称,据知情人士提供的两份新证据,拟证明四川长虹曾试图通过扣押范德均(举报人)一套房子的产权证为条件要求其噤声。
据上述知情人士的说法,四川长虹一直将范德均的房屋产权证扣押其下,在当范德均提出取得该证时,长虹却以产权证为要挟,要求范德均不得做出损害长虹利益的行为。对此,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斥之为蓄意报复。
而此前,有报道曾提及长虹是个很讲人情味的地方,范德均出狱后,公司考虑到他曾经是老员工,还是把房产证给了他。
2月26日,四川长虹拿出范德均的一封书信,证明他举报是为了给自己翻案,涉嫌报复公司。
而上述知情人表示,长虹现对范德均所提出的质疑不做正面回应,且对范德均进行人身攻击,因此其认为有必要把这份证据公布出来,这也是他公布新证据的动机,并称范德均本人不太主张提供。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在2007年年底四川长虹非公开增发被否之后,2009年证监会批复四川长虹30亿可转债融资之前,四川长虹曾经几次同范德均谈判过,让范德均提要求。但是范德均一直以来只提了一个要求———要求长虹承认当初报了假案。双方均不作让步,谈判未果。
2009年5月25日,范德均向四川长虹打了一个申请报告,要求长虹给自己办理1998年12月已经缴清房款的长虹电子集团高水第五福利区一套房子的产权证。
2009年6月11日,杨军伟(四川长虹资产管理部部长)和四川长虹总经理刘体斌分别予以“同意”批复。但是,这一批准带有一个附加条件:范德均不得将所知道的长虹的事情公之于众。据报道称,在这份知情人士提供的申请材料上,可以看到一段话:“请法务部协助要求范德均不得做出任何有损长虹利益的行为”,落款名为杨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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