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人伟: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经济观察报 赵人伟/文 1985年9月举行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研讨会”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历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俗称“巴山轮会议”。“巴山轮会议”讨论的一个主题是市场经济(当时叫“市场协调”)下的宏观调控以及宏观控制的市场经济(“市场协调”)问题。与会专家认为,要实现经济运行模式的转变,必须在松开国家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控制的同时,加强间接调控。
直接控制的特点是对实物资源进行从上到下的行政性直接配置。那么,间接控制的目标和手段是什么呢?托宾认为,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有三个:一是维持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二是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三是维持国家对外经济关系的稳定。其中,维持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是主要的。由于对总供给难以实行集中管理,所以,宏观经济管理的重点是对总需求的调节。以控制总需求为重点的间接调控主要有四种手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分配政策、国际收支。
要实行对经济间接调控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包括: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培育市场体系;实行所有制的多样化;建立健全经济信息和经济监督系统。
其实,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还是宏观控制的市场经济,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划分市场的功能和政府的功能。
到了1990年代,无论是世界银行的发展研究报告还是UNDP的人类发展报告,都进一步研讨了如何正确发挥市场的功能和政府的功能问题。
沿着这条思路来考察一下我国近三十年来改革的成果是颇有意思的。
第一,在个人产品或私人产品的领域,主要是吃、穿、用领域,已经实现了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交由个人来负责。
第二,在公共产品领域,主要是国防、环保、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则通过政府来配置资源,由国家来负责。
第三,在准公共产品领域,主要是教育、医疗、低收入者的住房等,则应该分别通过市场和政府,换言之,分别由个人和国家来负责。这一领域的难点是如何划分市场的功能和政府的功能。由于这一领域存在着灰色地带,容易发生政府和个人之间互相推诿的问题。我国在1990年代的改革中就发生了把这一领域的责任过多地推给个人、过多地依赖市场的倾向,不妨称之为过度市场化(over-marketization)或过度商业化(over-commercialization)的倾向;最近这些年来,正在纠正这一倾向。但是,界限在哪里,分寸在哪里,则仍然是一个极需探讨的问题。当然,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有些部门、有些领域(尤其是垄断部门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市场化程度不足的问题。可以说,我们目前是处在市场化不足 (该市场化的没有市场化,政府越位或市场缺位)和市场化过度(不该市场化的已市场化,市场越位或政府缺位)并存的局面。
国有企业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要把企业从政府机构的附属物变成市场的主体,也就是政企分开,在这一点上显然进展缓慢,但国有企业老总的工资却早早就与市场接轨了。在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也同样存在市场化不足和市场化过度的情况。
当然,转换政府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是无所作为的。正如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所指出的:良好的政府不是一个奢侈品,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在市场失灵的场合,没有政府的干预也是不行的。
在市场失灵的领域,不仅要有政府的干预,而且还要有道德的调节。道德因素对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意义,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相信,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道德因素必将起到更加重要的制约作用。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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