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达拳下的郑屠和法庭上的王三
十年砍柴/文 郑屠何许人也?《水浒传》中虚构的人物,绰号“镇关西”,生活在北宋末年。
王三何许人也?当下重庆人氏,真名王天伦,在重庆官府轰轰烈烈的打黑中被捕,已开庭审理,就待法庭判决发落。
这一古一今、一虚一实两人,有颇多共同处:他们都起于草根层,以屠宰为业。而且都不是平常的屠夫,用现在的话来说,是“肉霸”,仗着自己的势力欺行霸市或欺男霸女,有黑道的嫌疑。最后的结局也如大多平民百姓所希望的那样,下场很惨。郑屠死在鲁提辖的拳头下,而王三,尽管目前他还只是犯罪嫌疑人,但对中国政治形态和司法现状稍有了解的人也明白,他被无罪释放的概率微乎其微。
郑屠当然是个坏蛋、恶人,他欺负金翠莲父女的情节确实令人发指。据金翠莲向鲁达哭诉:“因见奴家,便使强媒硬保,要奴做妾 。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个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父亲懦弱, 和他争执不得,他又有钱有势。当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讨钱来还他?没计奈何,父亲自小教得奴家些小曲儿,来这里酒楼上赶座子,每日但得这些钱来,将大半 还他,留些少女父们盘缠。”由此激起了侠士鲁提辖的怒火,决意为这位弱女子讨个公道。于是就有了多数中国人在课本中读过的那一幕:“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年少时读这段故事,我和多数孩子感觉一样,觉得鲁提辖这种快意恩仇的做法好过瘾,对坏蛋,就得这样惩罚。等到年岁渐长,见识较多,理性精神略多一些后,觉得鲁提辖这种做法实在是不妥。
首先是鲁达听金翠莲一面之词,没有经过认真核实,就前去问罪,且不容郑屠争辩,钵子大的拳头就打将过去。根据一般人的社会经验,地头蛇逞强凌弱是常态,但常态之中也会有例外。谁能保证金翠莲不是金二从小养大的“瘦马”,以其为诱饵来图员外们的钱财?
其二,金翠莲父女和郑屠之间只是一种民事纠纷,谁是谁非需要认真调查的,而且需要公权力部门来调查裁决。而鲁达这种江湖好汉自己充当了法官,且这法官当得并不合格,既没有充分听取两造的意见,又不去调查,而对郑屠施以私刑,直至毙命。
撇开金翠莲父女的一面之词,从《水浒传》的描写来看,郑屠算个很和气的买卖人,甚至可以说勤劳。他还亲自到肉铺坐镇,其买卖的规模,比起重庆的王三小多了,对鲁达这样一位低级别的官家人,也相当的谦卑。只是鲁达故意找茬挑衅,惹怒了他。鲁达对郑屠的恨意,除了相信金翠莲所述的其为富不仁的情节外,更重要的原因是郑屠这种出身卑微的富人,其社会地位的上升对鲁达这类下级军官的尊严构成挑战。——本人在拙著《闲看水浒》中曾详论过。鲁达的气愤是:“俺只道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脏奴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在打郑屠之前,也历数了郑屠这种“ 僭越”的罪过:“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夫,狗一般的人,也叫镇关西!”——鲁达的这番话, 隐含着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商业和商人的看法,可利用商人生财,可收商人的赋税,但坚决要堵住商人因经济实力高涨而要求政治权利的欲望,从而动摇以农业立国,以礼法治国的根本。——礼法的核心就是等级,商人再有钱也不能比官人哪怕是鲁达这类边防派出所长神气。
笔者此说,当然不是为郑屠辩护,而是想分析一下一种传统的社会情绪:为什么对侠客之类的人士动用私刑惩罚财主,大多数人会有一种快意。至于这个财主究竟犯了哪些法,是不是真的“为富不仁”,没多少人去深究。我当然不是说“仇富”是中国的传统,这种社会情绪的根源是,几千年来老百姓对官府维护社会公正没有信心,在目睹种种不公后,除了忍受,就是企盼“清官”和“侠客”的出现。盼“清官”则是对庙堂的一点希望,希望京城派来一个手持尚方宝剑、清正廉明的大官,但多数还是失望。盼“侠客”则是对江湖寄予希望,希望出一位杀富济贫、惩恶扬善的好汉,但“侠客”维护正义和伤害无辜的界线是模糊的。是官府的普遍不作为甚至公然为恶催发了这种民间情绪。
再以拳打镇关西为例。如果在一个现代法治社会里,金翠莲父女和郑屠的债务纠纷,完全可以诉至法院,通过原、被告举证和辩论,法院作出公正判决。金翠莲甚至可以找妇女保护组织或娱乐业行业工会来维权。这当然只是假想,在北宋时期的渭州城,当官的欺负百姓,富人欺负穷人,弱者却没有救济渠道是常态。于是,金翠莲的自述,便容易让人相信。因为中国的社会结构以及制度没有根本的改变,千百年来的看客便忍不住为鲁达的“私刑”拍手叫好。
我们再把话题回到重庆的王三身上。不是由鲁达去暴揍王三而是以公权力的名义,对其提起刑事诉讼,从形式上说,当然是进步。但既然王三站在法庭上,那么这样的案子就应该严格地依照法定程序来审判,而不是在“人治”的外面罩一层“法治”的皮。对此,我并不乐观。庭审时公诉人历数王三的恶行,其中包括他采取暴力手段垄断市场,将不就范的商人打死打残。这种案子发生好几年了,苦主为什么不能寻求到救济,一定要到运动式的“打黑”到来,才老账新账一起算?难道仅仅因为以前重庆的官场没有“大清官”和“大侠客”?而今有了“大清官”和“大侠客”?如果是这样,“打黑”也很难打出真正的公平正义。
看到为另一个涉黑的民营企业主黎强的辩护律师,被满腔正义感的为官者痛骂的情形,我不得不承认,赞美鲁达对郑屠的私刑,当下还很有群众基础。原因无他,东京和北京,渭州和重庆,千年来没啥本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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