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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些诡计和陷阱被巧妙地包装为极具欺骗性和麻痹作用的“金融创新”,诱导了消费者为追求中产阶级生活而不负责任地盲目举债,非理性消费,同时刺激了追求高收益的、不了解真实情况的投资者卷入了对复杂结构性投资产品的疯狂追逐。对此,奥巴马曾经有一段精辟的评论,他说:“近些年,金融创新者为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生产了大量新的和复杂的金融工具。这些产品,如资产担保证券,原本是为了分散风险的,但不幸的是最终却导致了风险积聚。贷款出售给银行,银行将他们包装成证券,投资者购买证券对其中可能的风险几乎一无所知。太好挣钱了。但这些计划都是建立在一堆沙子上。对此种产品需求增长时,贷款人就降低标准吸引更多的借款人。许多美国人买了证券,借了钱,并没有充分了解其中条款,并且通常也不接受责任。”也就是说,导致危机的源头就在消费信贷上金融机构不负责任的放贷,而美国中产阶级却稀里糊涂地借贷和非理性的消费。
追根溯源,伊丽莎白·沃伦认为,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危机前华盛顿整个监管框架的设计都是为了保护银行的盈利,没有一个机构是用来看护消费者的。联邦层面有5个银行监管机构,联储、货币监理署、储蓄监督办公室、联邦存款保险机构、全国信用联合管理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州监管当局构成了一个多重监管体系。但多重监管不但没有形成加强监管的协同效应,反而形成了各监管机构竞相放松监管的恶性竞争。导致恶性竞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监管者预算很大一部分来自被监管银行或金融机构缴纳的监管费用。此外,在联邦层面,监管权力与监管动力不匹配。负有保护消费者职能,对消费金融产品享有监管权力的机构,缺乏保护消费者的动力,因为消费者保护不是它们法定的核心使命,金融安全和稳健才是其首要职责,如货币监理署、联储、证交会等。对于联邦贸易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本来是负责保护消费者的,可它却不享有银行监管的权力。鉴于此,沃伦认为,需要设立一个独立的、专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新机构来解决这个不平衡的问题。而且她坚持认为,这个机构必须是强有力的。
沃伦在金改中捍卫美国中产阶级利益立场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为她赢得了 “中产阶级英雄”的美誉,2010年4月美国《时代》杂志封面文章(《负责清理乱象的妇女们》)将沃伦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席和证交会主席(均为女士)合称为“华尔街的新警察”(NewSheriffsofWallsStreet)。金改法颁布后,奥巴马将她任命为总统特别顾问,负责新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的筹建提供顾问服务,包括负责推荐新机构主任人选。尽管如此,不喜欢她的人讥讽她为 “自以为是的十字军”。暗示其徒有虚名,难有作为。实际上,在2010年6月的一次媒体访谈中,在谈到自己在华盛顿的经历时她表示,自己没有充分了解这个地方。她意味深长地说:“也许我离华盛顿比以前近,但仍然不是内部人。”
新的消费者机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金改法又赋予了它哪些法宝,它到底能给中产阶级带来哪些福音?且看下期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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