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仰融回应三大质疑之一:美国官司对我没影响
经济观察报:有媒体质疑,你在美国的投资移民融资项目牵涉“集资”事件,该项目是否违法?
仰融:我也听到了这样的声音,接受你采访希望能够正本清源,还原一些真实的东西。我所做的绝非所谓的“集资圈钱”,而是完全符合投资移民法规的正当行为。
美国本就是一个移民国家,其联邦政府有个项目叫“EB-5”,是美国会立法同意发放的投资签证,每年国会给这个类别的签证是近1万个名额,专门面向全球范围内的商务和投资人士。标的额分城市100万美元和乡村地区50万美元两种。之间的差别是指投资所在地的失业率是否高于联邦平均失业率的1.5倍,如果达到1.5倍,50万美元的投资就够了,如果达不到1.5倍,就得是100万美元。其中除了投资要求外,还要带动当地的直接就业,每单位10个人。
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国会批准成立移民中心,这个移民中心可以是一个区域中心的概念,解除了移民投资一定要带动直接就业的限制,只要区域中心得到经济学家的证明,可以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岗位,就可以接受投资移民的投资。而移民中心在美国都是个人所有的。
在此之前,每年这1万个名额中有六七千个都浪费掉了,因为很难符合直接创造就业机会这一条件。另外,那些办理投资移民的成功者,绝大多数投资也难以收回。
与其这样浪费,不如为我所用。我看准了这个机会,从2002年回到美国后,就开始对此进行大量调研。后来与阿拉巴马州移民中心的两个股东谈判,用香港上市公司股值约200万美金的股票换取了该中心80%的股份,成为绝对控股股东。
目前,我已在俄罗斯、韩国等地设立了合法机构,吸纳投资移民。香港的机构下个月也会成立。开发商收取客户每人3万到5万美金的中介费用,目前的吸纳情况很好。
这样一来就可将这些投资移民的投资纳入融资盘子,如果按每年有1万个投资移民为计,就是50亿-100亿美元的规模。投资移民不仅可以迈过直接带动就业的门槛,顺利移民,手中还拥有了投资票据,那就是我们公司的原始股,可以获得投资回报。
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我们拥有的移民中心不仅可以借此办汽车项目,也可以办医疗、码头、造船、房地产等很多项目。没有人关注这种融资方式并不代表它就违法,美国有很多移民服务中心,打个电话问一下就知道了。
经济观察报:请介绍一下你与王晓麟的官司始末。
仰融:我希望你们弄清一个事实,与王晓麟的官司,是我告他,而不是他告我,是他把我与密西西比州发展局合作的公司私自注册到了他的名下,我告他的罪由就是非法侵占资产。
令我觉得气愤的是,王晓麟在法庭上说我要把掌握的先进技术放到中国利用,让中国轻而易举就能拿到世界顶级技术,涉嫌泄密。节能环保技术又不是军事技术,新能源汽车纯属民用,与泄密何关。作为中国人,他对得起14亿中国人吗?节能环保是没有国界的。
经济观察报:上述融资方式及王晓麟官司是否会影响到你在美国的造车计划?目前该计划进展如何?
仰融:融资方式是合法的,正在顺利进行。官司仍在打,其影响最多也仅止于密西西比Tunica的那块地而已。目前,密西西比州州长还在本州提供了另一块土地给我们考察。我们的移民中心是在阿拉巴马州,我的工厂规划在密西西比和阿拉巴马州,我们的动力总成在另外一个州。此外,正道汽车公司的商标、技术等都是我注册的,将会受到影响的是王晓麟,而不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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