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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航班延误采取特别措施

  
作者:张非凡
发布日期:2008-08-14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张非凡 13日,中国民航局下发了《关于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加强延误航班服务采取特别措施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只要发生了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及其地面代理要及时、免费为旅客安排餐食、住宿等服务,并舞条件为旅客改签。

特别措施包括: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及其地面代理要及时、免费为旅客安排餐食、住宿等服务;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无论旅客客票是否具有不得签转的限制条件,根据旅客意愿,后续航班的航空公司及其地面代理要接受和办理延误航班旅客的改签手续,票款按全价计算。

针对近期较多雷雨天气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要主动采取果断、有效措施,通过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分流,避免旅客在机场滞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迅速启动以政府牵头组建的处置大面积航班延误指挥中心,各级领导要在现场指挥协调。
在以往的航班延误服务中,对于天气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帮助旅客联系宾馆,住宿费由旅客自己承担。对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时间在4个小时之内的,航空公司没有补偿责任。此次特别措施的出台是中国民航局对航班延误后的服务规定做出的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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