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并不足以避免基金对上市公司股价的操纵以及内幕交易存在的可能性。“应该加强公告的监管。尤其要督促公告把实际情况披露出来,而不是走过场”黄说。
此外,我国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监管稽查职责主要集中于中国证监会。
因此,有必要在证监会、交易所、司法部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完善并强化证券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的合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证券监管稽查力度,联合防范和打击证券市场内幕操纵行为。(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