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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建立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流转
2013-11-14 07:54 来源: 作者:王亦勉 编辑:
导语:今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未来还将建设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综合报道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安徽省20个县、区将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今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未来还将建设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有媒体对于该意见进行报道,称之为安徽20个县区的农民可“买卖”宅基地。

对此,安徽省国土厅有关人士表示,“买卖”宅基地是对文件的误读,意见中涉及宅基地的,是“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只是流转的方式使用,并非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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