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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9
王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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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开始关注山寨产品 是否涉嫌违法还有待研究

记者 王毕强 12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人士在回答本网记者提问时表示,工商总局已经注意到了今年山寨产品流行的情况,但目前还没有计划针对山寨产品采取行动。

据工商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找不到直接适用于山寨产品的法律条文,因此很难用该法来规范形形色色的山寨产品。在现有的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发现直接针对山寨产品的条文。

另一位工商总局有关人士则认为,山寨产品与仿冒产品不同,只要不是打着别的厂家的牌子,不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就不好界定其是否违法。

这位人士表示,最近,有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领导在讲话时谈到了山寨产品的问题,但其并没有提及对山寨产品的态度。由于山寨产品目前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工商总局内部的职能分工中,也没有一个明确负责管理规范管理山寨产品的部门。

这位人士表示,工商总局已经注意到今年山寨产品的流行,但对山寨产品的基本情况还没有掌握。目前,工商总局并没有将规范管理山寨产品列入其工作计划,也没开展有关调研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计划。

2008年可以被称作“山寨年”。以山寨手机为先端,山寨电脑、山寨服装、乃至山寨快餐、山寨搜索,各种山寨产品层出不穷,并有逐渐形成“山寨文化”的趋势。根据业内专家的估计,国内仅山寨手机的用量就已经超过了1亿部。

对山寨产品,社会上既有叫好的声音,认为其物美价廉,满足了当下金融危机中,低收入者的一些需求。也有质疑的意见,认为其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侵犯了知名厂家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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