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马央行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记者 韦承武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中国央行称此举目的是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
根据协议,中国与马拉西亚两国的央行在3年协议期内,可以随时以本方货币为抵押,以商定的汇率水平换取对方货币,可换取货币的额度为800亿元人民币,约合400亿林吉特(马来西亚货币)。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中国社科院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明认为,此次货币互换协议便可以视作是与东盟货物贸易结算试点“有着紧密联系的一项举措”。
中国海关资料显示,08年中国与东盟进出口贸易总额达2311.2亿美元,仅次于欧盟(4255.8亿美元)、美国(3337.4亿美元)、日本(2667.8亿美元)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而马来西亚已是中国内地在东盟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08年的双边贸易额为534.7亿美元。
此前,中国央行曾与韩国和香港地区分别于2008年12月15日和2009年1月20日签署货币互换安排,额度各为1800亿元人民币和20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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