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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斌 任茜 上周,一位消息人士对本报称:“一项类似于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旨在管理外资并购安全的新机制将于年内推出,名为——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在此机制下,将会出现一个类似于“部际联席会议”的机构。这位消息人士透露,这个“部际联席会议”将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农业部、国资委、银监会、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税务总局等多个部委和一些重要的行业协会纳入其中,而负责协调的很可能是国务院副总理级别的。
据悉,商务部联合国务院法制办和发改委已经于两会前将《国家安全审查机制方案》上报到了国务院,应该会在年内出台。
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的同时,“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方案是在两会之前提交的,总理的报告,更加确定了这一机制今年推出的可能性。”上述消息人士称。
他说:“2008年商务部成立了反垄断调查局,但主要负责的是经营者集中的审查,这个审查实际上是不涉及太多产业安全或者国家安全的内容,这部分工作会由这个更高级的机制来总负责。”这个“更高级的机制”就是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这个审查与反垄断的调查是互相独立的。”上述消息人士分析称,他认为,商务部对外资并购的审查主要是集中在并购行为对竞争的影响层面,而非国家或者产业安全。
究竟达到什么标准的并购须由这一机制进行审查评估是外资最为关心的。
上述消息人士称:“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执行标准是以行业和资金规模双重为参考的。首先列出了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的清单;由于行业之间差异性很大,所以达到多少金额、占市场比例多少需要接受审查不能一概而论。”
关于这一机制下的报批程序,“和以往还是基本相同的,只不过相当于多了这一道程序。”另一位看到过清单的知情人士透露,“这个清单根据国际惯例是不需要对外公开的,包含了很多行业进去,划分也很细。”
一向较为反对此类机制成立的商务部外资研究部主任马宇说:“按照现行规定,3000万元以下的外资并购项目,地方是有审批权的,他们不在这一机制之内,怎么把握此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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