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谈中国经济转型(5)
陈平平
10:20
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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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推进城镇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城镇化是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近现代以来,一个沿海国家的经济发展,首先从该国沿海地区开始,然后沿着内河向内地延伸,同时生产要素和人口在空间上合理聚集,成了一个普遍规律。我国经济发展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在形成外向型经济格局的同时,形成了人口经济集聚程度较高的城市群,有力地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但也要看到,在东部地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有所扩大,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表现就在于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2008年,东部地区城镇化率平均达到56%,而中部、西部地区分别只有43%、38%。通过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加快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解决区域协调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因此,在优化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城市群的同时,要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通过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有序集聚人口,培育和发展一批城市群,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有序推进中西部城镇化过程,既是创造和扩大内需的过程,也是带动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过程。

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作为重点。在中西部地区,以县城为基础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在东部沿海地区,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中小城市,与大城市和现有中小城市形成有序分工、优势互补的空间布局。这既可以形成并发挥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又能避免城镇过于分散造成的土地浪费,还可以避免一些特大城市过于膨胀造成的“城市病”。

从国际经验看,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城市群可以通过现代交通网络,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结起来,促进不同规模的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所以,要坚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

(三)在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城乡发展

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相互促进的,应当统筹推进。没有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城镇的繁荣与发展就没有基础和保障。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任何时候都要立足自己解决粮食问题。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同时也要看到,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村居民人均占有资源量会相应增加,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商品化率,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村人口,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市场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经济实力的提升,可以增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有利于改善农村面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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