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向东 一路狂飙突进的城投债终于停下。
本报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暂停了对所有新报和排队等待的城投类债券的批复。不仅如此,国家发改委还规定,对于那些已经得到批复,但是截止到6月10日之前仍未走完交易程序的城投类债券,也一律暂停交易,重新审批。
7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官员对本报表示,今后凡是以地方财政应收账款作担保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所申请债券将全部停批,不过,符合政策的各类产业债、中小企业债等类别的债券将不受影响。
财金司官员解释说,上述规定主要依照“国发10号文”。今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被称为“国发10号文”。该文件明确规定,将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
打击面大
湖北一家大型券商的人士透露说,“在评级机构眼里,地方财政应收账款比土地还要好。一般用财政应收账款作担保的城投债都能划上‘AA’的等级”。
但现在,国家发改委的上述规定将使那些试图靠政府财政作担保来获取资金的地方政府,面临不小的资金来源压力。同时,这也让城投公司和承揽了大量城投债承销业务的券商们感到沮丧。
上述人士估计,全国一些大的券商手中,城投类债券大约占到了40%的比例,现在,这类业务将无法开展。
湖北省襄樊建投公司总经理陈敬东说,“这对于地方和城投公司的打击是超乎寻常的严重。”不过,与其他人相比,陈敬东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他赶在政策出台之前的一个星期,完成了襄樊城投一笔规模为10亿城投债的发行。
2008年年底,国务院为了刺激内需,发布了“金融30条”,其中第十三条明确提出,“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1 | 2 |
- 国际市场热捧瑞士巨灾债券镜鉴 2010-07-02
- 外管局资本项目审批权再次下放 2010-06-30
-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企业化管理未经审批 2010-06-25
- 银监会资产入账不及时、预算审批不规范 2010-06-24
- 邓聿文:行政许可的价值在哪里? 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