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修法可能难产(3)
贾华杰
08:59
201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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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标

今年1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更是用“天怒人怨”来形容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征求意见稿在制度设计上并未排除政府利益,仍有恶法之虞。”

其背后原因是,“国务院法制办存在着行政与立法的双重任务,并不能摆脱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纠葛,这导致现在拆迁制度的实质是政府与民争利。”乔新生认为。

拆迁修法出现实质停摆,中央政府更加倾向于在现有条件下,作出技术性的调整,而非制度性安排。

为了防止暴力拆迁血案的频繁发生,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国土部亦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力图防止和减少新的征地拆迁矛盾。

但此后,仍有很多地方实施突击拆迁,暴力拆迁。王才亮律师说,现在,“许多地方政府撕去了裁判员的面具,毫无顾忌地下场参赛,各种拆迁‘指挥部’应运而生。政府张贴的‘大拆迁’标语到处可见,其气氛早超过了2004年初的湖南嘉禾县。”

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仅见新闻通稿,在官方网站上并无全文公布。这让王才亮律师感到疑惑,“较好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定为何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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