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权力与国内权力的比较
丁力
21:32
2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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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力

  权力产生于人与人之间。权力是一种能力,在别人不愿意的时候也能规定、改变他的行为。权力和权力争夺是政治的基调,在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中都是最重要的因素。常言说,只懂一门语言(母语)的人并不能理解这个语言。学习外语帮助我们提高母语能力。同理,如果我们了解权力在不同场景(国际、国内)的运用,必将加深我们对权力运作方式的理解。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同出于权力之争。今天,它们在原理上是相通的:有些相同,有些相反。

四权合一

地缘政治学研究的问题在国家之间,关注基于地理条件的国家间的权力斗争。在国际政治中,国家对权力总是贪得无厌。权力之争不仅存在于陆地和海洋,还发展到了天空和太空。这些权力斗争都与空间的位置和维度有关,并受特定空间的限制。按照在空间分布的范围,权力可以被分为四种:陆权、海权、空权、太空权(又称天权)。陆权和海权的对立有着久远的历史,是地中海的产物。希腊与波斯的战争、雅典与斯巴达的战争、罗马与迦太基的战争都可以从海权和陆权对抗的角度予以解释。古代中国在地理上较为封闭,在近代之前,很少遭到来自海洋的严重威胁。除了内战之外,主要是定居农民与北方游牧民之间的战争。因此,中国的海权观念产生较晚,至今仍然在形成的初期,因而也就没有与海权对应的陆权观念。

现实中的人不是动画电影中的人,他们需要在三维空间内活动。不过,在航空时代之前,基本上可以把陆权和海权看成是两维的,是权力在地球表面的平面运作。美国人早在18世纪独立战争时就发明了潜艇。使用潜艇作战是为了控制水面船只和水面航线,水面之下的权力仍被算作海权的一部分。20世纪初,美国人发明了飞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飞机被用于战争。从此,权力争夺变成了三维立体的,从地球表面进入天空。又过了数十年,人类上升得更高,可以摆脱地球引力进入太空,还掌握了重返大气层的技术。大规模使用空间技术始于美苏竞争。太空开发是冷战的产物,也是冷战的主要内容之一。所以,太空探索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争夺权力。这样,以空间划分,就有了“四权”:陆权、海权、空权、太空权。相应地,国家在争夺制陆权、制海权、制空权、制太空权,亦即对这些权力的控制。

有些学者根据地理的优势或劣势,认定国家权力的范围,如陆地或海洋。这种观点至少是过时的。限定国家权力的是资源,不是地理。人们具有“鱼生活在水中”的常识,许多人也知道有例外。有的鱼借助特别进化的鳍,能够在陆地行走,还能爬树;有的鱼可以在空中滑行100多米,被称为飞鱼。草原动物河马的汗腺很少,在炎热季节的白天,它们必须生活在水中,可以在水底行走5分钟。鲸鱼不是鱼,不能从水中获得氧气,却位于海洋食物链的顶端。很少有人因为鳄鱼被叫做“鱼”而胆敢在陆地上招惹它们。其实,鳄鱼也不是鱼。大多数鸟类能够飞翔。除了一些猛禽之外,鸟很少在空中猎取食物。在陆地上笨拙行走的企鹅在海洋里灵活捕食;涉禽在浅水处寻找小动物;有些飞鸟从空中俯冲到水中捕鱼。所有的鸟都不会永远在空中飞翔,它们需要在陆地上休息和繁殖。昆虫是较低等的动物。有些昆虫(如蝉和蚕)会经历从爬虫到飞虫的变形。许多动物过着两栖或三栖生活。它们从不知道人类已经给它们归类,更不了解地缘政治学者的工作。所以,它们从来不会把自己的“权”限制在陆地、海洋(河湖)或天空之一,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能力生活,享受大自然赐予它们的能力。

如果学者们拘泥于陆权、海权之争,限定本国权力的扩展,不仅罔顾现实,恐怕连许多低等动物都不如,有愧于人类的进化。这也证明,动物本能有时候比理性更准确,更能应对现实。

在战争方面,人类要比其他动物发达得多,更要突破地理环境的限制。各国军队的组成不太一样,不过,一般都会有陆、海、空三军。此外,少数国家还有海外干涉的海军陆战队、外层空间的太空部队、虚拟空间的信息战部队。早期军种的结构较为单一,水中的就在水中,陆地的就在陆地。在过去一百多年中,军队已经呈现立体发展的模式。陆军有在空中作战的航空兵;空军有在陆地作战的空降兵;海军有航空兵,还有陆战队,他们的任务分别是在空中和陆地作战,也有从空中向陆地攻击、从陆地向空中攻击的能力。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是一个独立的军种,拥有自己的飞机、坦克和军舰,三位一体又自成一体。陆战队为美国的海外战争充当先锋,是一支可以独立作战的军队。如果拥有良好的侦察、通信和指挥系统,通过外层空间的卫星,各军种还能够在战争中协同作战。各军种有不同的任务,却有共同的、而且应该是唯一的目的:打击敌人,消灭敌人。军人打击敌人的手段受到国际公约和道德准则的制约。但是,军人必须时时尽力突破地理的阻碍,减少空间因素对它们打击能力的制约。

军事力量是国家权力在国际政治中的终极权力,并不被经常使用。国家间的权力争斗有多种形式、不同目标,但都遵循同样的原理:最大限度使用可资利用的资源,压迫对方接受本国的意愿。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和道德必不可少,却是参照物,不像国内制度那样具有强制性。

三权分立

陆权、海权、空权、天权之“权”与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的“权”是同一个“权”,在汉语、欧洲语言都是如此。从民主国家的权力制衡,可以反证必须在国际上集中使用权力。

对于一个民主国家,它的对内政策和对外政策有着完全不同的目的。对内,国家的责任是保障全体国民的自由与平等,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对外,国家的责任则是维护本国的利益和尊严,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张本国的利益(过去还有土地)。行有余力,再考虑世界的整体利益,如气温上升、核扩散等问题。在无政府而且弱肉强食的世界,各国只能自求多福,不能依靠其他国家来保障自己的安全和利益。国家军队的作用是防范潜在的外国威胁,不是为了镇压本国的公民。一旦和平手段不能解决国际争端,就可能需要动用军队,使用有限手段乃至一切可能的手段打击敌人。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会导致国家患上精神分裂症。在最好的情况下,国家也是善恶交织的。但在现阶段,分裂症不可避免。

在国际上,各大国争夺权力,不太在意别国的损失——除非本国因此得不偿失。在国内政治制度设计中,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必须有所制衡。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权力者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唯此,公民权利和全体国民的自由和福祉才能得到保障;唯此,国家才不会沦落为某一个专制者或少数权贵的私人物品;唯此,这个国家才能够保持国际竞争力。一国之内的专制比国际社会中的专制要坏得多。因为各国有军队,即使不足以直接对抗霸主,也可以维持独立。况且各国还彼此牵制,即使超级大国也没有能力完全独断专行。但在专制国家中,权力高度集中,没有独立的个人。专制的国家机器是压迫人的暴力工具,而不是个人权力的保障体系。没有权力的互相制衡,民主就得不到保障,国家必将走向专制。权力失衡的后果必将损害大多数国民的利益、国家的发展潜力,以及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这是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必须分立的原因。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提出警告:

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

孟德斯鸠接着说:三权在握的国家机关可以用它的意志 “去蹂躏全国”、“去毁灭每一个公民”,从个人到国家都不能幸免于难。独裁者反对分享他们独霸的权力,拒绝归还本来属于人民的自然权利。因此,专制政体总是把自己国家的人民当作最大的敌人,本能地镇压对他们绝对权力的挑战——真实的或幻想的挑战。独裁者们不仅享用绝对权力,还从绝对权力从获取无限利益,并且还要福泽广被子孙(但经常是祸及子孙)。专制国家把权力的使用方向对准本国人民,必然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国家财富来自纳税人,然后被用来压制纳税人。(这也是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必将因压制而产生内乱。其实,一个专制政体即使较为稳定,也时刻处在内乱之中,因为人民被专制者当作潜在敌人。对内镇压的后果必然是减少在国际社会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努力,甚至是出卖国家利益,以换取其他国家对它的压迫政策的支持或漠视。在中国,这种现象在清朝末期表现得非常清楚,而历史时时都可能重复自己。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首先在美国结出累累硕果,法国反跟在后面,经历了长期的革命与战争。詹姆斯·麦迪逊是三权分立的积极倡导者,力促写进宪法,因此被誉为美国的“宪法之父”。1788年2月,在后来被列为《联邦党人文集》第47篇一篇的文章中,他写到:

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置于同一人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

麦迪逊的这段言论是孟德斯鸠式的。在同一天的另一篇文章(第48篇)中,麦迪逊又写到:“不能否认,权力具有一种侵犯性质,应该通过给它规定的限度在实际上加以限制。”他们限制权力不仅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麦迪逊后来当选为美国第四任总统(1809-1817年在位)。美国建国之父大都有机会当选总统,或接受总统任命而获得很大权力。在设计宪法和塑造传统时,他们知道他们的大致前途,但仍然毫不犹豫地给国家权力套上笼头。否则,必定是美国人民被套上枷锁,美国对世界作出的较大贡献就不会出现。他们有私心,但他们通过制约国家权力来满足长期私利。此后,美国的国际权力迅速扩大。这是美国建国之父的伟大之处。

从国内的三权分立来看,在国际上必须四权合一。实际上,国家间的争斗不仅包括四权,还包括国家的综合实力、人民的意愿和意志等等诸多复杂因素。如果省略掉某几个因素,必定会在计算均势时出现重大失误,可能导致国家的灾难。任何一个国家都必然受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财政资源、物质资源等诸多限制,并面对长期利益(如教育、基础科学研究)与短期利益(如某种武器的开发或购买)之间的平衡。国家的决策者们必须做出综合判断:适合这个国家的力量组合是什么?这个国家需要什么样的力量组合?什么样的力量组合可以发挥最大功效?在综合考察和判断过程中不能割裂四权,也不能忽略国家的长期利益。毕竟,拥有打击敌人的最大权力,其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取得胜利,而是为了保证国家的和平发展。

由此可见,权力的大小、权力的均衡(均势)与制衡是一个很复杂的计算难题,有时也是一个非常主观的问题。在习惯于自我欺骗的时候,一定会严重高估本国、本统治集团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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