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行、光大房贷新规出台 建行已签一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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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邓美玲 10月28日上午,农业银行公布了首个房贷新政细则。但是到了下午,原本刊登在农行网站上的有关公告,却被悄然撤下。29日晚,农业银行网站再度公布了有关“房贷新政细则”的新规定内容。
而27日,在四川成都已经有居民在建设银行按照新房贷新政签下了一单。而同一时间的北京建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称,目前细则还在制定的过程中,将遵循总行通知。
农行房贷新政:“难产”之后重新登场
10月22日,为了扩大内需,鼓励居民买房,央行发布了“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公告。公告表明央行决定自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10月28日上午,农业银行公布了首个房贷新政细则。但是到了下午,原本刊登在农行网站上的有关公告,却被悄然撤下。这个原本引起了市场关注的新房贷细则立马变得扑朔离迷。
对于农行的这一变化,业内人士称可能是农行发现在他们当了出头鸟之后却没有跟进者便放弃了这一“出头机会”。也有人称,新政实施后,部分贷款利率的下限与同期存款利率将会出现倒挂现象,各家银行既不愿赔本贷款,又担心被抢走客源,都在进行利率博弈。
但是29日晚上,农业银行网站再度公布了有关“房贷新政细则”的新规定内容。新规规定,借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在新规中,农行还重点明确了新政出台前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调整政策。具体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动调整,即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利率自明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另一种是手工调整,即对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或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无法进行自动调整的贷款,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在审批过程中要基于原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多种要素提出最终审批意见,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于明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对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农行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新规出来后,农行重庆分行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可能是两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农行网络可能暂时出现一定故障;二是高层可能挂出这个细则征求意见。在征求一段时间后,撤销挂出的方案再进行研究。
光大银行:优惠多多
29日,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称已接到总行的房贷新政细则,即日起执行。
细则规定:对于2008年11月27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借款人可于12月15日前提交书面利率调整申请,是否享受优惠利率,视不同情况而定。对此前执行基准利率或下浮利率(基准利率优惠15%)的贷款,若借款人未提出调低利率申请或审批未通过的,只要符合相应条件,该行会将执行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2倍(即优惠18%)。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利率均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光大银行还对二套房贷作了规定:如果客户购买的是第一套自住房,符合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等条件,那么,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调30%。 如果买的是二套房(指的是此前在银行有1笔未结清房贷,以下类推),如符合条件,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降18%。 如果买的是第三套房,首付款比例将提高到30%、利率不享受优惠。 该新政对首套和二套住房、三套住房的界定以家庭为单位。
上述新政与此前央行、银监会发布的“9·27”政策(二套房贷首付四成、贷款利率上浮10%)相比,优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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